調查局高雄處詐領據點工作費? 內行人點出問題關鍵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前鎮站被檢舉詐領據點工作費,高雄地檢署日前大陣仗約談14名調查官,層級最高者爲屏東縣站副主任陳宗廉(前鎮站前組長),但所有人經調查後均請回,此事在調查局內部引發軒然大波,有資深據點指出,據點工作費本來就補貼調查官的薪水,拿單據覈銷是爲防止據點未落實轄區經營,此內規行之有年,既然是薪水,何來貪污或詐欺犯意?

有資深調查官指出,調查局外勤處站爲經營轄區,長期須先自掏腰包送諮詢禮品、請客吃飯及電話聯繫、中南部有些據點的轄區山高水遠,每月光跑轄的油錢就達數千元,幾乎都是超支,因前外勤據點長期以來,每月都有4500元據點工作費,其中3000元是固定薪水,另外1500元是浮動的「績效獎金」,屬鼓勵性質,依照績效排名給予獎勵。

資深調查官說,固定支領的3000元據點工作費,是爲補貼據點聯繫諮詢支出的費用,即便不用單據覈銷,調查官也可以支領,但調查局內部爲避免有些據點偷懶不出門跑轄區,卻能每月「領乾薪」,所以要求要拿發票核覈銷。實務上不少據點常忘記跟店家索取發票,等到要請領費用時,就便宜行事找同事借貼發票,但主觀客觀均無貪污犯行。

據指出,全案起因是前鎮站內部有私人恩怨,因而以錯誤資訊向檢方檢舉,檢方約談14名調查官後請回,顯示調查證據與檢舉不符,14人只是便宜行事換髮票報帳,並非拿假髮票覈銷,明顯無貪污犯意。

此事爲調查局內規,督察處與政風室第一時間掌握後即可處理,有違法就送辦,與其他單位共辦,外部人不易瞭解據點工作費其實就是薪水一部分,易產生「集體貪污」的誤解。

調查局高雄處前鎮站傳出集體詐領據點工作費,但經調查後實情並非如此。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