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虎離山助殺人男友逃亡 女判4月
高市美麗華舞廳鬥毆殺人案,主嫌林瑞鴻潘姓女友涉嫌協助藏匿行蹤、干擾警方辦案,被依藏匿人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去年高市美麗華舞廳鬥毆殺人案主嫌林瑞鴻的潘姓女友涉嫌調虎離山、干擾警方追緝,高雄地院依藏匿人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該案因導致前高市警察局長李永癸丟官、行政院長蘇貞昌震怒,震驚社會。
2020年7月10日凌晨,林先帶着小弟前往小港區某店家砸店,接着相約到美麗華舞廳消費。林男載潘女抵達,將車交由泊車小弟時,在門口遇上李姓男子一行人正準備離去,雙方因故互嗆還上演大亂鬥,混亂中林男拿摺疊小刀往李男猛刺3刀,當場造成李男氣胸、大量出血不治。
員警到場處理時,林男還故意向員警謊報假名「林建輝」,趁前往醫院醫治時跳窗逃逸,事後潘女先回到左營區祟德路的租屋處,林男爲了不被發現,先打電話聯絡潘女、打開社區後門讓他潛返租屋處。
當天下午,林男見大批警方趕抵租屋處與管理員交談,指示潘女先叫計程車從後門離開,示意司機停在特定路口,他自己再從地下室車道逃離並前往路口會合,製造潘女單獨離開的假象,兩人搭車逃至大社區水管路某處養狗場躲藏。
晚間警方再度追尋蹤跡來到養狗場,此時潘女故意挺身而出,告訴員警她曾騎車載林男到附近的汽車旅館投宿,但記不得是哪間,於是帶着員警連繞3家汽車旅館,企圖拖延時間。
林男潛逃2天后,盤纏用罄、想逃回租屋處時被埋伏員警逮獲。
林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否認殺人,一審被依傷害、殺人罪判刑17年。高雄地院認爲潘女妨害警方執行公權力,影響社會治安,誠屬不該,但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依藏匿人犯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