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糾紛遭打斷手腳 輾屍案犯嫌持槍掃射當鋪判5年10月

11年前涉及輾屍案的36歲彭姓男子,今年1月持槍掃射當鋪,臺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5年10月。(資料照片/林欣儀臺中傳真)

36歲彭偉明因不滿3年前隨友人協調糾紛時,遭對方持棍棒打斷手腳,法院卻僅判對方數月刑期,而他每逢寒流低溫就四肢痠痛難耐,爲宣泄不滿,今年元月3日凌晨持槍掃射對方常出沒的南投區一家當舖至少62發泄恨後逃逸,彭男事後向警方自首,臺中地院認爲他危害社會治安,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5年10月刑期。

今年1月3日凌晨1時39分,臺中市南屯區龍富路一家當鋪,遭彭偉明持改造衝鋒槍,對着當鋪與路邊的1輛轎車,不斷掃射連開數10槍後才停手;因現場槍聲大作附近,超商店員還以爲是在放鞭炮。警方於現場拾獲62顆彈殼,事隔12小時,彭持槍械向警方自首。

彭供稱,他在2018年12月30日跟朋友去太原路停車場,幫盧姓友人處理KTV酒後衝突事件。對方從車內拿出1把空氣手槍作勢要開槍,衆人見狀落荒而逃;彭落單被賴男陣營持棍棒痛毆,造成雙手及右腳骨折等,傷勢慘重。

檢警查出,彭男不僅持槍掃射當鋪,他還是2010年在臺中市文心路開車撞死黃姓婦人、引發輾屍案風波肇事者,當時曾引起輿論譁然。且彭還涉嫌向名模林志玲的師妹勒索千萬元,去年北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他10個月徒刑,沒想到隔沒多久他又在臺中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