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人與警駁火 開槍狂人陳志明跨年掃射彰化當鋪50槍遭判3年

去年8月在嘉義民雄挾持民衆,並與警方駁火近5小時才棄械投降的嫌犯陳志明,從2013年起犯下彰化多起重大槍擊案件,落網後讓彰化警方鬆了一口氣。(本報資料照片

陳志明是遭彰化警方列爲治平對象的惡煞,7年來陸續犯下彰化幾起重大槍擊案件。

子彈穿破鐵卷門玻璃窗住家與當舖內,隨處卡見卡沙發、置物櫃牆壁的子彈。(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8月在嘉義民雄挾持民衆,並與警方駁火近5小時才棄械投降的嫌犯陳志明,從2013年起犯下多起重大槍擊案件,落網後讓警方鬆了一口氣;被捕後陳坦承2019年跨年夜彰化秀水掃射案也是他犯,近日彰化地院審結,將陳志明依行使僞造特種文書及對兒童犯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3年。

陳志明是遭彰化警方列爲治平對象的惡煞,7年來陸續犯下彰化幾起重大槍擊案件,2013年與當年他跟隨的老大楊憲龍持槍闖入彰化地區綽號老龜」的角頭世雄家中,狂掃49槍,造成2人受傷,當時遭重判13年,楊入監服刑,但陳志明在交保後卻逃亡。

2019年跨年夜,正當大家沉浸在歡樂的氣息時,彰化縣水鄉水路1家當鋪及相連的2幢豪宅,遭歹徒近距離持槍掃射,共開了50幾槍,現場鐵門樑柱彈痕累累;同年8月嘉義警方在民雄一處民宅,與挾持民衆的歹徒駁火對峙5小時後,歹徒棄械投降,才知嫌犯是擁有強大火力,逃亡將近6年的陳志明。

檢警調查發現,2018年12月31日深夜,陳志明騎車攜帶奧地利GLOCK廠17型制式槍枝,及子彈52發,自嘉義某檳榔攤前停放,並用LINE叫了1輛白牌車,抵達彰化水尾路巷口,並駕駛事先停放好懸掛僞牌的自小客車,往莊姓負責人經營之當鋪前進。

抵達當舖後先是在當鋪附近徘徊,陳志明見屋內無人,隨即駕車在莊的住處及當鋪,搖下車窗瘋狂掃射,其中8發射往處鐵門,其餘則朝着當鋪掃射,子彈穿破鐵卷門、玻璃窗,住家與當舖內,隨處卡見卡在沙發、置物櫃、牆壁的子彈。

開完槍後陳志明將車臺南市北門肚子段的一處魚塭內,人逃到嘉義躲藏,據瞭解後期陳志明開始施用毒品,誤以爲屋外民衆是警察,纔會做出開槍掃射挾持等舉動,所幸檢警已將陳志銘繩之以法,目前已經另案發監執行13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