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菸蒂罰單2年才寄到 車主:我哪知是不是我!

東森新聞記者陳佳鈴蔡信章/臺中報導

罰單會不會來得太晚臺中市豐原區一名邱先生去年底收到民國99年10月被開的「亂丟菸蒂」罰單,整個人很傻眼,直批環保局效率太差,竟然隔了兩年多才寄出;尤其時間太久,他根本無法想起到底當時車上是自己還是借給朋友開,如果因此要繳罰款,覺得不合理

照片上,白色車子開在路上,只見駕駛座一隻手靠在車窗邊,還夾着一根香菸,然後很順手地就把菸蒂往馬路丟,這一幕被拍了下來,卻隔了兩年多,車主才接到罰單。車主邱先生抱怨,「太離譜了啦!這是民國99年,我現在收到是102年元月2日,等於從開始到現在已經快三年了!」

邱先生覺得離譜,去年底收到環保局的通知單,上頭寫着民國99年10月8日,只是這罰單卻直到101年12月26日才寄出,中間隔了兩年多,他根本想不起來,當時開車的是不是自己?而且影片也只拍到丟菸蒂的手,沒拍到人,的確有爭議

邱先生說,「這麼久了,我都忘了是不是我,我以前有抽菸,也差不多一年沒抽菸了。」環保局人員則表示,「我們是看這車子有人拋出菸蒂,是用這樣的行爲,可能就是車主本人。」環保局解釋,礙於檢舉件數太多,所以被舉發三年內都算有效,不過由於檢舉是罰人不罰車,要是影片無法判定是本人,當事人申訴就能撤銷。公家單位維持環境秩序立意良善,卻因爲時間拖太長民衆想不起來而惹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