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國貿·禮賓府已恢復供冷

近日,位於東莞市東城街道的國貿·禮賓府部分業主因欠繳空調冷量費,被東莞市民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供應空調冷量引發市民關注。記者9月13日從東莞市東城街道獲悉,目前,東莞民盈物業已恢復國貿·禮賓府業主的中央空調供冷,以保障業主正常生活需要。但對於收費標準,物業公司和業主暫未達成一致。

物業已恢復中央空調供冷

據瞭解,東莞國貿·禮賓府的供冷方式爲集中供冷,由物業中央空調供冷設備爲業主提供服務。據受影響業主反映,該住宅小區中央空調設備使用的是商業電價,業主每個月需要繳納幾百甚至幾千元不等的空調冷量費。有業主認爲該收費不合理便一直欠繳費,欠繳之後物業公司下達《停止供應中央空調通知》,欠繳用戶被停止供冷。

由於近期東莞持續高溫天氣,物業停止供冷後對業主生活也產生了較大影響。記者從東莞市東城街道瞭解到,9月12日下午,東城街道相關部門、東泰社區、民盈物業公司、業主等代表就國貿禮賓府空調冷量費召開協調會。在協調會上,涉事的物業公司詳細解釋空調冷量費的收費依據,並回答業主提出的質疑和訴求。對於業戶最爲關注的收費標準問題,物業公司和業主暫未達成一致,雙方統一意見後將就該問題繼續召開協調會,協商解決方案。

另據記者瞭解,該物業公司目前已恢復中央空調供冷,以保障業主正常生活需要。記者在9月14日撥打民盈物業公司電話瞭解事件最新進展,該物業公司接線人員表示將向領導瞭解情況後回覆記者,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接到回覆。

供冷涉及民生需求 律師建議深入協商

爲何住宅小區使用空調卻需要支付商業電價的費用?東城街道在迴應羊城晚報記者時表示,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粵價〔2010〕1號)有關規定,住宅小區室內空調冷量費屬於有償使用服務收費,未納入前期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範圍內,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具體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雙方協商確定,並在服務合同中約定。而對於記者提出的該物業用商業電價的設備爲住宅業主供冷是否符合規劃要求的問題,東城街道並未對此予以迴應。

那麼該物業此前對欠繳費用戶實施的停止供冷措施是否合法呢?廣東信而立律師事務所律師賴曉潔表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的相關規定,通常所理解的物業停水停電是爲了催收物業費。但在本事件中,物業是供冷合同的一方,其身份不是單純的物業單位,停止供冷的行爲也並不是爲了催收物業費,而是因爲業主沒有交納供冷費用,在催告、提前通知和給用冷業主一定的期限之後是具有一定法律依據的。但由於廣東的供冷在炎熱的天氣中是必不可少的,物業在採取相關措施的時候,也應當充分考慮到住戶的用冷需求,採用更爲人性化的措施。

對於物業向業主收取遠高於民用電價的冷量費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賴曉潔律師表示,此問題應立足於“該小區用商業電價的設備爲住宅業主供冷是否符合規劃要求”的問題之上,如果物業的用電是符合規範的,那麼供冷的合理開支由用冷的住戶進行分擔,是符合公平原則的。但賴曉潔律師同時強調,供冷在南方屬於涉及民生保障的問題,又不能僅僅以單純的合同來進行約定,所以賴曉潔建議業主和物業應進行深入協商,以保障各方利益。

文|記者 李洪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