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輸錢跑去遊藝場劫走29萬 高雄2男被逮身上只剩60元

高雄李姓男子和葉姓男子賭博輸錢,跑到鳳山區某休閒遊藝館行搶,得手29萬元後逃逸,警方隔天在三民區逮到兩人,但搶得款項只剩60元,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盜罪重判兩人徒刑7年6月。

判決指出,22歲李男、22歲葉男都有詐欺、槍砲前科,兩人因缺錢花用,去年8月15日下午4點多,相約前往鳳山某休閒遊藝館行搶,李男抵達後,拿出摺疊刀恐嚇櫃檯兩名女員工交出現金,女員工擔心自身安全交出29萬元後,李、葉兩人得手後揚長而去。

警方獲報追查,隔天在三民區某檳榔攤逮捕李、葉兩人,並搜出K他命等證物,但搶來的29萬元,早已被花到只剩60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葉坦承犯行,兩人搶來的29萬元,葉男分走20萬元、李男拿到9萬元,最終只在李男身上搜出60元贓款,葉男得手的20萬元已不知去向。

法官認爲,持刀行搶的雖是李男,但葉男卻分走較多款項,且全案都是由葉一手策畫,兩人惡性實屬相當,考量兩人僅因賭博後缺錢花用,繼而強盜他人財物,嚴重影響社會安寧秩序,因此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各判兩人徒刑7年6月,可上訴。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