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籍落跑夫妻機場被逮 只剩1400元
一對來臺旅遊的韓籍夫妻,因違反檢疫隔離措施遭重罰30萬元,2人於2日在桃園機場出境前被移民署攔下,由於2人身無分文,執行官通知韓國駐臺機構安置,儘速聯繫韓國親友繳清罰鍰即可出境。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見圖)表示,本案是第2起遭強制執行的外國人案。(本報資料照片)
一對來臺旅遊的韓籍夫妻,因違反檢疫隔離措施遭重罰30萬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因2人行蹤不明,對2人限制出境,2人於2日在桃園機場出境前被移民署攔下,由於2人身無分文,執行官當場先執行2人身上現金1000元,並通知韓國駐臺機構安置2人,儘速聯繫韓國親友繳清30萬元罰鍰後,即可出境返韓。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本案是繼1名泰籍人士因趴趴走裁罰案遭移送執行後,第2起遭強制執行的外國人案,但本案是首件執行外國人裁罰案實施限制出境的案例。
行政執行署指出,韓籍夫婦是2月25日自高雄小港機場入境觀光旅遊,因違反飯店內檢疫隔離措施,被高雄市衛生局各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4月1日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因2人早已離開飯店,行蹤不明,高雄分署依法限制2人出境,並分別囑託國際機場所在的臺北、桃園分署隨時待命。
4月2日2人準備自桃園機場出境時,被移民署攔下並聯系桃園分署派員處理,韓籍夫婦表示來臺旅遊,因溝通上認知錯誤而遭裁罰,入境時攜帶現金5萬元,已花費殆盡,無信用卡,執行官檢視2人隨身物品僅有現金新臺幣1400元、韓元6元及來臺採購名產一袋與隨身衣物,先當場執行新臺幣1000元。
執行官告知2人繳清罰鍰後,即可解除境管返國,高雄分署因2人已無資力,協調韓國駐臺北機構派人協助安置。臺北分署昨派員前往探視並勸諭2人儘速繳清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