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非萬靈丹 李同榮:都市更新應首重防災型都更

李同榮認爲,都市更新推動應首重防災型都更,落實「老屋全面強制健檢」以及「危屋強制拆除都更」。(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推動老舊房屋的更新。對此,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房仲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認爲,雖然修正草案即將修法通過,但都市更新推動的諸多問題仍然難解。他認爲,都市更新推動應首重防災型都更,落實「老屋全面強制健檢」以及「危屋強制拆除都更」。

李同榮指出,全臺六都之中,最需要都市更新的都會是雙北市,尤其臺北市屋齡30年以上老屋戶數超過60萬戶以上,在921地震之前的建築耐震力不足,只要是強震襲擊北臺灣雙北倒塌建物將無數。因此臺北市府爲促使危險老舊建築加速重建,推出3大獎勵和4大配套;北市府還會同民間專業團體人員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與「危老重建推動師」,提供民衆宣導諮詢、輔導、整合等事宜

不過他認爲,政府目前對30年以上建築物的健檢工作束手無策,所採取配套只是被動式的補助措施,根本發揮不了作用。而政府將規劃的危老重建獎勵配套,不但花費人力物力資源,其直接效果非常有限。

李同榮指出,臺北市已完成健檢的僅有4萬6892戶,依此緩慢的進度,全市30年以上的老屋需60年以上才能完成健檢,也因爲被動式的健檢補助吸引不了民衆興趣,預算執行率偏低,北市府每年編列的健檢預算也就逐年降低,甚至不到100萬,令人擔心臺北市如何承受強烈地震的來襲。

他進一步指出,一般建築物採取快篩檢測費用約每戶6千元,就算臺北市30年以上建物60萬戶全部快篩,總預算約36億,這種攸關人命的預算,政府應優先編列,再依建物危害程度分級分類給予輔導補助與改善,而危害嚴重等級的建物,政府就必須給予特別容積獎勵,提出一坪換足一坪的誘因,達到最嚴重等級的建物,就必須拿出公權力,強制拆除並強制都更。

李同榮建議,都市更新推動應首重防災型都更,而防災都更要徹底執行,斧底抽薪的作法就是針對三十年以上老屋全面健檢,並針對危害等級嚴重的建築實施強制拆除與都更。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圖/記者陳佩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