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小明翻版 陸配媽媽:想接前段婚姻孩子來臺團聚遭拒絕
小明事件翻版!陸配媽媽:想接前段婚姻孩子來臺團聚遭移民署拒絕。圖爲「小明」的父母向政府機關陳情,希望讓子女早日返臺。(許依晨攝)
陸配子女遲遲無法來臺的憾事,今年又再度上演。數名陸配媽媽去年再婚,嫁給臺灣先生,已來臺生活定居,現在想把和大陸前夫生的的孩子接來臺灣唸書團聚,卻遭移民署拒絕。防疫指揮中心基於人道考量曾規定,「開放陸配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入境臺灣」,但陸配媽媽去移民署申請時卻被告知,「未成年子女,必須是和臺灣人所生,不包括陸籍身份的孩子」。
陸配媽媽陳小姐和大陸前夫2015年離婚後,法官將女兒判給媽媽撫養。2019年8月陳小姐再婚,嫁到臺灣結婚生子,同年10月底向移民署遞交資料,想把女兒接來臺灣生活,但因資料不齊全,她11月親自回大陸一趟,辦好各種證明文件,終於在2020年1月22日拿到女兒的入臺證,計劃過完年回大陸接孩子。沒想到碰上新冠疫情爆發,1月23日武漢封城,臺灣也限制大陸民衆入境。
陳小姐表示,去年因爲疫情原因讓女兒在大陸註冊念小學一年級。去年底臺灣公佈「小一新生專案」,她12月向國教署遞交申請資料,沒想到今年1月發生變異新冠病毒,女兒來臺又被卡住,直到3月專案重新啓動,她再次向國教署遞交資料,也讓女兒停學等她回去接來臺灣讀書,癡癡等了1個月,覈准的公文仍遲遲沒有下來,理由是「需要時間審批」。
「之前由於疫情的緣故,限制大陸民衆赴臺,這些我都可以理解,但現在兩岸的疫情都控制得不錯,爲什麼一個6歲的小女孩,遲遲無法到臺灣來,回到媽媽的身邊?」陳小姐難過的說,「這些官員有沒有想過一個做母親的擔心?如果我女兒不幸走失,我也不想活了!」
「我一個人嫁來臺灣,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但是竟然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無法接來一同照顧,母女分開超過一年!」陳小姐泫然欲泣地說,「孩子才6歲而已,之前在幼兒園住校,現在託人照顧,我真的很擔心哪天孩子在街上被壞人拐賣,成天提心吊膽,內心十分煎熬!」
陳小姐表示,近日曾向陸委會求助,得到的回覆是,「因爲這種例子很少,政府的確沒有考慮到這種狀況,所以目前沒有開放這類的孩子入臺」,並且建議陳小姐寫信陳情。
另一位陸配媽媽劉小姐說,原本孩子可以用「小一新生專案」的身份來臺,流程是:國教署出具公文給家長,家長持公文到教育部,請教育部寫同意函,家長持同意函去移民署爲孩子辦理入臺簽證。原本國教署3月1日答應於一周內回覆,但是拖到4月7日,依舊沒有下文。
劉小姐擔心,臺灣的小學六月開始放暑假,由於跑公文流程需要時間、孩子來臺後必須隔離14天才能去學校報到,擔心會錯過一年級下學期結束時間。如果錯過這個時間點,孩子就不具備「小一新生身份」,就無法適用專案而來不了臺灣了。
對於陸配媽媽的憂心,陸委會6日在臉書貼文「陸配未成年親生子女,該如何申請在臺就學?」陳小姐表示,這些流程她們都完全清楚,「目前關鍵卡在國教署,審批結果一直沒有下文。希望移民署覈准探親簽證,讓我們可以和小孩早日團聚。」
對於本案,移民署表示,「爲防堵疫情蔓延,維護國人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本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相關機關之防疫政策,辦理中國大陸人士入境事宜。」
教育部則表示,查內政部移民署110年3月1日起適用之「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如果是持有效居留證的外籍、港澳或大陸人士;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之國人港澳籍、陸籍未成年子女,毋須專案申請即可來臺。
此外,至於尚有部分未具上述資格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之境外生(含舊生及109學年度新生),教育部表示,須透過本部專案許可始得入境,「本部刻正加速規畫境外學生入境相關配套作業,預計4月中下旬將依相關規定重啓境外生入境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