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糾紛釀禍 他狂刺前獄友7刀致死 二審維持12年徒刑

高雄黃姓男子與康姓男子因爲毒品糾紛發生爭執,黃男不甘受辱,拿起牀頭上的藍波刀對着康男猛刺7刀,一審橋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黃男12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5日宣判,維持原審判決。(資料照片)

高雄黃姓男子與康姓男子因爲毒品糾紛發生爭執,康男持木棒到黃男住處對其毆打,黃男不甘受辱,拿起牀頭上的藍波刀對着康男猛刺7刀,康男當場死亡,一審橋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黃男12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5日宣判,維持原審判決,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康男曾是屏東監獄的獄友,雙方因爲毒品產生嫌隙,黃男在去年1月底,爲了躲避觀察、勒戒,向友人洪男借用位於高雄永安區的祖厝居住,而康男於2月5日上午騎乘機車抵達黃男住處,並手持棍棒進入屋內,要找黃男理論。

康男見到黃男後,持棍棒對他狂毆,而黃男不甘受辱,用左手拿起置於牀頭邊的藍波刀反擊,黃男持刀朝康男的胸部、背部等處連刺7刀,導致康男流血不止、不支倒地,黃男見狀後,用電話通知友人洪男到場協助。

洪男抵達現場後,只見康男頭戴安全帽,正面趴在地上,身邊有一大灘血跡且一動也不動,洪男向黃男詢問發生何事,黃男則請他叫救護車,救護人員到場時,康男因心臟、主動脈根部及肺臟刺創大量血胸導致失血過多,已當場死亡。

黃男行兇後,收拾兇刀、衣褲、布鞋等物,未聽從洪男規勸留在案發現埸,並將證物藏在附近的廢棄房屋,搭乘計程車逃逸至岡山區,當天下午黃男就被高市警岡山分局警方循線查獲,隨即將他逮捕送辦。

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康男帶着手套、安全帽闖入他居住的地方,驚醒後又被對方用木棍毆打,並且持電鑽要插他眼睛,他纔會拿起刀子反擊,目的是要阻止康男殺人,應屬正當防衛。一、二審法官調查後,不採信黃嫌說詞,但審酌他曾請洪男叫救護車等情事,判處黃男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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