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原生樹種」 林試所批環境部武斷

環境部近日發給各縣市政府公告,由於部分樹種已被證實排放較多異戊二烯,建議避免選擇該類樹種引發爭議。圖爲臺灣肖楠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公告十五種不建議種植的樹種清單,稱依據來自成大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教授吳治達文獻回顧的內容,不過吳治達強調,提供資料中未提到種樹會造成空污或危害健康,更沒有要求移除已存在的樹木;農業部林試所則認爲,是否適合種植應從樹種的生態多樣性等來綜合評估,而非僅以單一原因來判斷。

吳治達解釋,環境部當時以計劃徵求研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來源,來源之一是異戊二烯,部分從植物排放,團隊透過卅三篇學術報告釐清,列出「四十五種相對低排放」、「十五種相對排放率較高」,及「五種文獻有提到會排放、但沒說明詳細排放率的本土樹種」。

吳治達強調,團隊是建議未來種植時參考四十五種相對低排放樹種,若有特別需求要種排放高的種類,可搭配五、六種樹種混植,避免單一樹種大面積種植,減少排放,混合林也會讓生態系統更健全。

林試所長曾彥學說,學者僅整理樹種釋放異戊二烯的排放率,卻遭環境部過度解讀,如果公佈的是外來種尚可接受,但這些都是原生樹種,已經本土存活上千萬年,現在一紙公文卻說不要種,是本末倒置。環境部未召集相關單位就公佈樹種,太過武斷。

林試所副所長吳孟玲則認爲,一種樹是否適合種植要從生態服務價值、固碳價值等來綜合評估,將持續和環境部溝通。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有關該研究方法與引用文獻可能尚有值得商榷之處,將再洽詢林試所與相關學者研商,提供專業科學意見並向環境部表達。林保署也強調,生態系含括衆多複雜因子,要評斷特定樹種是否適合栽植,不宜僅以單一因子作爲評估指標,否則會流於如同益蟲、害蟲的簡單二分法,悖離生態學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