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吳東進涉板新傑仕堡案遭檢察官起訴 求處5年有期徒刑
新光金大股東、創辦人吳東進。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創辦人、大股東,也是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及板新傑仕堡一案,今日遭到起訴並求處五年有期徒刑。
由於吳東進之女吳欣盈先前搭配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參選副總統,此時柯案又是司法單位重點偵辦的對象,因此引起業界議論紛紛,再加上吳東進幾年前已經因此案被金管會裁罰,金融圈也熱烈討論是否一罪二罰。
檢察官認爲,新光人壽跟板新傑仕堡的交易條件,不可以優於其他同類對象,而且要經過董事會的重度決議,但是吳東進在參與此案的時候,對於健身房初期裝潢的費用還有攤還的方式,均有相當的參與。而且新壽不能免費幫傑仕堡支出裝潢費用但是卻沒有返還此案,是由金管會向地檢署移送之後偵辦,今日做出起訴決議。
據瞭解,檢察官起訴吳東進主要在於違反保險法包括利害關係人等規定,認爲在有利於衝突之際,吳東進對傑仕堡的處理有損新壽的利益,包括吳東進有參與新光金控董事會的表決並沒有迴避,因而使傑仕堡健身公司相對於新壽得到了不當利益,基於違反保險法證交法的特別背信,還有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等,而起訴吳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