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新傑仕堡蓋豪華健身房 吳東進違反證交法起訴求刑5年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爲使其與妻小私人持有9成的公司傑仕堡健身公司獲取利益,靠着他的實質影響力讓新光人壽損失9947萬餘,被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5年。(資料照)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爲使其與妻小私人持有9成的公司傑仕堡健身公司獲取利益,靠着他的實質影響力讓新光人壽損失9947萬餘,被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5年。
檢調調查,新光人壽以近13億買下「油庫口」土地地上權,並興建新板傑仕堡3棟大樓,原將其中B棟規畫作爲樂齡宅使用,其中2樓規畫作爲對外營業健身房,卻因與其他公司條件談不攏,吳東進決定改由自己經營健身房,併爲此指示知情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經理盧麒堯、林偉傑、以及資深協理張良梓等人,以高級裝潢、設備打造健身房。
吳東進隨後成立傑仕堡健身公司,與其配偶許嫺嫺、兒女持有健身公司9成以上股權,卻爲規避保險業的利害關係,找來友人王自展當人頭負責人後,以其對新光人壽的影響力,讓新光人壽幫忙健身公司支出9947萬餘裝潢費外,還讓健身公司無償使用有氧教室、游泳池等超出合約範圍的場地,使健身公司獲取9061萬餘利益。
偵查時吳東進辯稱整個交易其實對新光人壽有利,還稱「沒人叫我回避,這是大家的疏失」,但說法不被採信;檢方考量吳東進違法時是國內知名金控公司兼壽險公司負責人,卻用保戶及其他小股東衆人資金,爲自己私人公司裝潢,痛批新光人壽誠信經營觀念在遇到對吳東進有利交易時就蕩然無存,嚴重破壞金融保險業經營穩定,依《銀行法》等罪起訴吳東進,並具體求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