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裂電纜成血滴子!騎士遭活活電死 法院判臺電賠1615萬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民衆騎機車經過遭斷裂電纜活活電死,法院判決臺電賠償1615萬多元(本報資料照片)
8年前科技公司羅姓技師,在新北市烏來遭斷裂落的臺電電纜線電擊死亡,羅妻及4子女提告請求臺電賠償,最高法院判決臺電須賠償醫藥費、喪葬費、慰撫金共1069萬624元確定,扶養費部分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臺電須賠償計546萬215元,此部分可上訴。
死者家屬提告主張,2015年1月22日中午當時43歲的羅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烏來區啦卡路9巷36號附近樹林空地,因臺電公司置於該處之電杆及架連之饋線等電力設備疏於維護,任令電纜線斷裂懸落,致羅男電纜線電擊死亡。
最高法院將家屬請求臺電公司給付扶養費部分廢棄發回,至於命臺電公司賠償醫藥費、喪葬費及慰撫金1069萬多元部分確定。高院更二審考量羅男死亡時正值壯年,生前在科技公司擔任專業技師,判決臺電須給付羅男的家屬扶養費共546萬215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