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臺聚碳酸酯反傾銷調查 陸商務部:期限延至明年5月29日

大陸商務部網站公告,於去年11月30日對原產於臺灣的進口聚碳酸酯(PC)實施的反傾銷調查,鑑於案件情況複雜,調查期限將延長至2024年5月29日。(美聯社)

大陸商務部10日公告,於去年11月30日對原產於臺灣的進口聚碳酸酯(PC)實施的反傾銷調查,鑑於案件情況複雜,決定將調查期限延長至2024年5月29日。此前8月14日,商務部已表示初步裁定「存在傾銷」,對臺灣聚碳酸酯課徵最高稅率22.4%的臨時反傾銷稅。

這項調查自去年11月30日起開始,原訂於今年11月30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4年5月31日。

大陸商務部11月10日公告:「根據大陸《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22年11月30日,商務部發布2022年第3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鑑於本案情況複雜,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6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至2024年5月29日。」

大陸商務部8月14日公告稱,經調查,目前初步裁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大陸《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8月15日實施。

其中,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稅率均爲16.9%;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稅率均爲17.0%。其他臺灣公司稅率22.4%。

根據臺灣海關資料顯示,去年出口至大陸的聚碳酸酯約8.3億美元,是我國聚碳酸酯第一大市場,佔比約78.5%。

受到關注的是,這是大陸第一起對臺灣輸入商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此外,聚碳酸酯屬於「ECFA早收清單項目」,更引起大陸變相取消ECFA早收紅利,甚至是取消ECFA的討論。

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簡稱PC)主要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