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真相的遮掩比校園欺凌更可怕

“同學的惡 老師的‘瞎’”,日前,貴陽8歲女童被欺凌視頻在社交平臺引發關注。當地政府發佈情況通報稱,此係貴陽市實驗小學二年級某班4名學生對1名同學實施毆打、辱罵等欺凌行爲,被欺凌女童家屬發公開信稱,通報中最基本的欺凌人數與監控事實不符。1月24日,被欺凌女童家屬接受南都專訪,還原更多欺凌事件發生後的種種光怪陸離,視頻中在場的班主任表示,什麼行爲是打鬧、什麼行爲是欺凌,她作爲老師比家長清楚。

欺凌視頻刺痛了很多人的心,當然,對於“什麼行爲是欺凌”,公衆可能還是不如那個在現場低頭不語的班主任、向周邊同學低語“別理她”的值班老師更清楚。但最起碼,受害女童監護人應該對孩子的疼痛更感同身受。

因爲穿過一件灰白色的抓絨外套,就被認爲土、是“農村來的”,戴聽力障礙助聽器的女生被羣起攻之,從言語上攻擊開始,逐漸發展成撕搶書,不讓排隊吃飯,直至演變成暴力欺凌。扯頭髮、騎脖子、用書或水瓶打頭和臉……小學二年級的課堂監控視頻顯示,多名學生對同班女生的暴力欺凌,就發生在班主任老師的“眼皮底下”。被欺凌女童家屬通過監控統計,“一個月內女兒被欺凌42次”。在視頻引發關注後,當地對九個月前的這起欺凌事件的處理結果旋即出爐,4名學生被訓誡,學校領導批評檢討,欺凌在場的班主任記過、取消評優,說“別理她”的值班老師被調離涉事學校。

到底有多少人蔘與欺凌?官方通報人數與視頻證據無法對應,更遑論還有監控盲區裡被害女童講述並有人可證明的“被按在牆角打到嘔吐、尿失禁”,一場持續相當長時間的校園欺凌,情況通報當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最起碼的施暴人數、次數等基礎信息不應該出現偏差,或許如涉事教師在私下溝通時所言,有一些被認定爲打鬧,有些才被評定爲欺凌,即便如此,判斷標準、理由也應當向被害人家屬詳盡地解釋說理。

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要求,學校、教師應當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對被欺凌者實施救助,而且作爲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在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時,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及民政教育等其他主管部門報告。欺凌事件已經發生,學校依法有強制報告義務,是模糊化冷處理,還是大張旗鼓地去報告?按照法律規定,對嚴重的欺凌行爲,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但這個“及時報告”到底是怎樣的報告,如何保證其報告質量,確保報告不缺斤短兩,是考驗具體法律實施的一個關鍵細節。

哪些欺凌被弱化成了打鬧,哪些欺凌又從參與人數上疑似被做了手腳,一些低齡欺凌者爲何會對學校的所謂監控盲區也如此熟稔於心?再加上被取消評優的失職瀆職的在場教師,和可能又被調到別的學校去繼續說“別理她”的值班老師……欺凌的個案或許被揭開,但校園欺凌的環境依舊存在,惡魔可能就藏在細節裡。

不誇張地說,正是老師的“瞎”在圈養施暴學生的惡。對於學校、教師對校園欺凌的無視與默許,不能只是責令改正與處分,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最後有明確兜底規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真相的遮掩比校園欺凌更恐怖。

很難想象,班主任的在場卻低頭不語與值班老師的低聲細語“別理她”,其冷血無情與不願伸出援手,對被害女童的心靈造成多大的戕害,孩子們對老師的最起碼信任與尊重,在那一刻或許喪失殆盡。這樣一個事件值得反思——身爲人師,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做點什麼,避免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