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信託系列報導-善用孳息他益信託 財富傳承利器
股利是否爲孳息及歸屬
根據臺灣董事學會2018年報告,家族企業佔國內企業總市值達55%、佔企業總家數65%,因此,臺灣企業中,創一代透過贈與股份不在少數,不過,創一代通常會擔憂下一代把股權賣掉影響經營權,中國信託銀行指出,「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是創一代或想採股利贈與者很好的傳承工具。
中國信託銀行表示,所謂「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是信託期間將孳息(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給受益人的一種信託模式。對於長期持有股票,短期暫無移轉規劃的人,可以考量透過這個方式,讓子女或需要照顧的人擔任受益人共享信託期間公司的經營成果,享有孳息收入。不過,如果信託期間,該股票發行公司因疫情或景氣等因素無法有孳息產生,也就是不配發股利,則受益人無法得到任何信託利益。
中國信託銀行表示,實務上此類孳息他益信託,因需送交國稅局審查贈與稅,期間至少需要三年以上,多則長達十餘年,公司經營狀況跟盈餘難以預估,因此,此類信託的贈與稅課稅方式,是採「郵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折現來計算信託本金及享有孳息權利的贈與價值;依目前稅法規定來看,約市價9,500萬元的股票辦理孳息他益信託三年,贈與額約220萬元,正好在贈與的免稅額220萬元內。
若信託金額較高或信託年數較長,則須繳納贈與稅,需注意的是若提早結束信託契約,受益人少領了好幾年孳息或信託期間均無孳息產生,已繳納之贈與稅都不能退還,因此辦理信託前,宜詳細評估。
中國信託銀行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也提醒,「孳息他益信託」有諸多須留意的事項及限制,包含:實質課稅規定、內部人持股申報問題,還有董監事當然解任的限制,民衆若想採「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建議由專業信託專家顧問團隊協助,完善達成各種信託目的。
有意規劃「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者,中信信託銀行提醒,孳息他益信託須留意的實質課稅規定,委託人在簽約時必須不能透過任何形式或方式知悉孳息之配發或對於盈餘配發具有掌控權,否則就算信託開始正式運作,還是可能因違反稅法及函令的規定,被採實質課稅,補稅再加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