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信託系列報導-預做信託 離婚人財不兩失
善用信託,結婚不結「昏」
「相愛容易,相處難。」全臺每年約有5萬對配偶離婚,當婚姻觸礁,夫妻商談離婚之際,還有分產和子女撫養費要一起處理,使得離婚難上加難,纏訟多年的案例不在少數。當婚姻已成往事,如何讓感情歸感情、財產歸財產,子女的照顧也有彼此可信任的機制,成了平和分手並互給祝福的關鍵。
法定財產製下,當夫妻的婚姻關係終止,正常情況須就雙方剩餘財產計算之差額平均分配,「婚前財產」和「婚後受贈及繼承的財產」不列入計算。然而實務上,家庭生活開銷用的是哪些資金、剩餘財產是否爲婚前財產,恐是各說各話;或者,夫妻離異時孩子還小,一方爲主要照顧者,另一方應負擔子女生活及教育費,即便契約或協議訂得嚴謹,日後負擔費用那方二手一攤的仍不少。因此,預先以信託專戶進行規劃,不僅可減輕離婚時分產困擾,亦可爲子女生活及教育費帶來保障。
臺北富邦銀行執行副總吳薏菱表示,信託有兩大好處:一、「清楚的帳務」,信託專戶的財產委託人明確,且財產交付日期能溯源確認。二、「留存」,婚前財產可透過信託專戶保管、非必要時不動用,這些錢屬於「不能請求的財產」,萬一離婚分產時可全身而退。
北富銀信託專家指出,要留住信託專戶的婚前財產,可不約定每月撥款,當不得不動用時,由於父母爲信託委託人或信託監察人,此時僅需線上申請並經其同意後,即可快速取得資金;若信託專戶設立目的爲照顧年幼子女生活,建議約定每月撥款,專款專用,輔以線上申請特別給付,增加資金運用的彈性。
北富銀信託服務已可線上查詢財產即時餘額,資訊透明,不論委託人或信託監察人都能享有便捷又安心的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