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檢顏漢文殺人奪廟產判14年10月 今早入監執行
法院判決指出,顏漢文常出入金山寺爲前住持釋傳孝處理法律事務,因而結識在金山寺經營寄棺室的退休警莊男,但顏在外投資不順且交友複雜,又積欠銀行貸款,財務狀況不佳,多次聽聞莊男準備利用金山寺擴大經營殯葬業務的計劃後,認有利可圖,便與莊男協議,趁機奪取金山寺主控權。
前住持釋傳孝2011年5月圓寂後,其弟子釋圓塵接任住持,顏男籌組「財團法人金山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籌備處」介入帳務管理,莊男也將租金轉交該籌備處,否定金山寺廟方的出租人地位,引發釋圓塵等人不滿,隨即與莊男解除租約並對簿公堂。
顏、莊爲讓釋圓塵交出金山寺經營權,計劃蒐集釋圓塵違反佛教戒律的證據,並在其座車偷裝GPS追蹤器,不過,跟監過程中始終無法發現釋圓塵有違反戒律,因而萌生殺機;顏男等人2012年4月先策劃假車禍殺人,不料僅造成住持頭部及四肢外傷,同年9月又趁住持到屏東主持法會時,派人衝入開槍射殺,住持以雙手擋住護住頭部,又保住其命,槍手當場被逮,向上追出幕後主使者。
高雄高雄分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顏男有期徒刑14年10月,褫奪公權7年,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高雄分院見解確定;顏男今上午在南調組廉政官陪同下至雄檢報到,檢方訊問後沒有異議,上午10時50分許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