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全文公佈,這些和科創有關!
《科創板日報》7月21日訊 2024年7月15-18日,二十屆三中全會在京召開,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新華社今日受權播發了《決定》全文。
《決定》第三部分“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第8條強調: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
推動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推動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優化組合和更新躍升,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以高技術、高效能、高質量爲特徵的生產力。
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完善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等戰略性產業發展政策和治理體系,引導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以國家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支持企業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強化環保、安全等制度約束。
健全相關規則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係,促進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產率。鼓勵和規範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發展耐心資本。
《決定》第三部分第9條明確: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
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培育壯大先進製造業集羣,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建設一批行業共性技術平臺,加快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優化重大產業基金運作和監管機制,確保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要求。建立保持製造業合理比重投入機制,合理降低製造業綜合成本和稅費負擔。
加快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體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全方位全鏈條普及應用,發展工業互聯網,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羣。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建設和運營國家數據基礎設施,促進數據共享。加快建立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制度,提升數據安全治理監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決定》第三部分第12條提出:健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度。
抓緊打造自主可控的產業鏈供應鏈,健全強化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醫療裝備、儀器儀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先進材料等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成果應用。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
完善產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推動轉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建設國家戰略腹地和關鍵產業備份。加快完善國家儲備體系。完善戰略性礦產資源探產供儲銷統籌和銜接體系。
《決定》第四部分“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第14條指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
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完善國家實驗室體系,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佈局,推進科技創新央地協同,統籌各類科創平臺建設,鼓勵和規範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引領作用,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
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鼓勵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
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佈局。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於基礎研究比重,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嚴肅整治學術不端行爲。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擴大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範圍,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
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加快佈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
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以創新創造爲導向,在科研人員中開展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
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