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撿到iPhone不還 送媽媽害判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茆姓律師去年把iPhone手機掉在北市一家泰國餐廳內,她以通訊軟體WhatsApp傳訊息到自己手機,要求對方把手機交到派出所,拾獲的餐廳陳姓員工置之不理,仍將手機帶回家母親使用。臺北地院依侵佔遺失物罪判陳姓員工罰金3萬元,依贓物罪判陳姓員工母親4個月,各獲緩刑3及4年。

去年11月,茆姓律師和朋友到這間泰國餐廳用餐,離開時卻忘了把剛買的iPhone手機拿走,她立刻傳APP訊息到自己手機內,要撿到的人,把手機送到派出所,沒想到檢到手機的人一直不回話,她立即打開手機定位系統,發現遺失的手機竟然還在餐廳內,懷疑是員工佔爲己有,於是報警處理。

▲陳姓員工及母親起初否認使用手機,經查詢通聯紀錄,發現有茆女手機的IMEI碼(手機出廠編號)。(圖/東森新聞提供)

事後查出陳姓員工疑撿到手機後,轉送給媽媽使用,還把原本SIM卡抽出,裝進自己的SIM卡;對此,陳姓員工及母親起初否認使用手機,經查詢通聯紀錄,發現有茆女手機的IMEI碼(手機出廠編號),證據確鑿母子倆雖答應補償茆女3萬元,但仍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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