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娼條款」6日失效 日日春寄望未來娼嫖都不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罰娼不罰嫖」因爲違憲,即將在6日失效。但內政部授權各縣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卻遭反彈,影響工作生計日日春協會共20多名成員於3日上街頭,痛批內政部長江宜樺「立法怠惰」,說要成立性交易專區,卻一拖再拖,此外還用行動劇諷刺藍綠只會喊口號,都不敢有動作

其實2年前大法官釋憲,「罰娼不罰嫖」因爲違憲,這條規定將在6日失效。行政院提案五都設紅燈區,卻都無意設置,接着又提案娼嫖都罰,目前各方意見不同的結果,恐怕導致修法未過,出現空窗期

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失效在即,日日春認爲,「空窗期」不過是政客爲了幹壞事、擴大道德恐慌的說法,因爲即使讓違憲惡法失效,《刑法》還是處罰性交易相關的媒介業者,所有形式廣告訊息也都非法,所以性產業也不會就此全面開放、高調招搖,只是讓性工作者能夠自主低調執業而已。

日日春強調,就公共衛生角度來看,當娼嫖有任一方必須被處罰時,不但國家無法有效普及衛教與健檢,甚至連使用保險套時都需要擔心是否成爲犯法證物,面對6日將屆,最務實的管理方式唯有奠基在「娼嫖都不罰」上。

而失效日期在即,兩年的過渡期,至今卻沒有配套方案,政府勢必得加快腳步思考,如何才能保障性工作者的權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罰娼條款於6日失效後,將影響性工作者的工作權益。(圖/取自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