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國家級警報要不要花錢? 立委解惑:沒有計費問題

昨天上午7時35分花蓮外海發生芮氏規模6.3淺層地震,全臺有感,氣象署在地震發生前數秒針對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臺東縣共12縣市發佈國家級警報。記者楊德宜/翻攝

昨天上午7時35分花蓮外海發生芮氏規模6.3淺層地震,全臺有感,氣象署在地震發生前數秒針對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臺東縣共12縣市發佈國家級警報。社羣平臺Threads有網友好奇,假設1則簡訊2元,難道發送一次國家級警報要4000萬元?對此,立委林俊憲留言解惑,「答案是不用花錢」。

一名網友問,「好奇國家警報的簡訊需要花錢嗎?這樣發一次就要4000萬了吧?」其他網友表示,「如果國家警報要錢…韓國早就破產了吧(每天10則有夠吵的)」、「應該沒人敢賺地震警報的錢吧」。

林俊憲回覆留言,他表示,並不用花錢,因爲國家級警報是「細胞廣播」,跟傳統點對點簡訊用的系統不一樣,細胞廣播系統是政府當年在開放競標4G頻段時,就有加入的條件,要求得標者必須建置細胞廣播控制中心,再與國家災防科技中心串接後才正式上線,因此沒有計費的問題,而是政府要求得標營運商應負的社會責任。

立委林楚茵也留言表示,不會每次都發給全國民衆,以地震爲例一定是區域性,所以也就不是2000萬這樣的則數。另外,身爲立委一定會監督預算使用的合理性,但對民衆發出危害警示的預算絕對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