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加入釋憲戰 白委批:破壞憲法訴訟結構、加劇朝野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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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民衆黨提供)
國會改革釋憲案6日將召開言詞辯論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日透露收到法務部的言詞辯論書;她直言,這是嚴重的武器不對等。而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受訪時也證實收到言詞辯論意旨狀;他直言,這令人驚訝且荒謬至極,因爲這完全破壞憲法訴訟的結構,且法務部過去在審議法案過程中並未提出意見,如今才唱和行政院,是徹底地不負責任,只是加劇朝野對立罷了。
黃國昌稍早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的確收到法務部所出具的言詞辯論意旨狀,這讓他非常驚訝,更認爲荒謬至極。因爲在之前的程序中,憲法法庭從來就沒有指定法務部是憲法訴訟法第6條的相關機關,這完全破壞了憲法訴訟兩道對立的結構。
黃國昌說,法務部是行政院的下級機關,憲法法庭竟指定法務部當行政院的相對人,根本完全破壞體制,因爲沒有任何法務部會提出跟行政院相反意見的可能性。
黃國昌表示,法務部作爲行政院的下級機關,有什麼意見的話,應該是透過行政院提出,而不是由憲法法庭,將其指定爲聲請人的相對人的方式,去呼應聲請人所提出的釋憲主張。
黃國昌透露,法務部所提出來的意見,是要求把「在國會說謊,課予刑事處罰」宣告違憲,這主張跟行政院的主張,一模一樣;「憲法法庭明明就知道法務部作爲行政院的下級機關,一定是附和行政院的主張,但是卻刻意把法務部指定爲聲請人的相對人」。
黃國昌指出,《憲法訴訟法》第6條第2項中規定,被憲法法庭指定的相關機關,就視爲相對人;也就是行政院是聲請人、法務部是相對人,哪有這麼荒謬的事情?
黃國昌直言,憲法法庭此舉造成行政院的相對人除了他們以外,竟然還有法務部;然後法務部再唱和行政院的主張,完全破壞整個憲法訴訟的結構。
「法務部這次所提出來的意見書根本就是聽命辦事」黃國昌說,當初立法院在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時候,法務部完全沒有提出任何的意見,也就是司法法制委員會在進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條文審查的時候,法務部是完全沒有出具任何的書面意見,結果現在竟然附和行政院的主張,認爲刑法141條之1是違憲的。
黃國昌批,法務部顯然完全地廢棄自身職責,之前在立法審議的過程中,法務部完全沒有提出意見,等到憲法訴訟的時候去唱和行政院所提出來的意見,如此作爲是徹底地不負責任,只是加劇朝野之間的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