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NCC諮詢會議違法 中視免罰

中視新聞臺討論磐石艦疫情,遭罰50萬元,北高行審理後撤銷裁罰。(總統府提供)

前年海軍磐石艦官兵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臺「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NCC諮詢會議違法,且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撤銷裁罰。可上訴。

中視新聞臺2020年4月21日晚上播出談話節目,討論海軍磐石艦前往帛琉共和國參訪返國後,艦上官兵出現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案例,來賓批評磐石艦的防疫缺失。

NCC認爲,中視節目中來賓討論內容,多次出現「發病」、「生病」相關詞語,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廣播電視法》,且違法等級屬「嚴重」等級,裁處50萬元罰鍰,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NCC諮詢會議由主委圈選25人,再逐一讓他們勾選可開會時間,經回覆有15位委員可出席會議,就只對15名委員發開會通知單,這種做法違反規定。

合議庭指出,NCC也沒有提供會議詳細的討論及表決紀錄供司法審查,法院無從查知其形成判斷的理由,另外NCC主張諮詢會議的意見僅供委員會議參考,沒有嚴格踐行相關規定的必要,這種說法也不合理,且未落實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合議庭表示,中視節目的言論是民選議員、政黨代表及時事評論員在政論節目上,就海軍防疫措施所爲事實敘述及評價,具有監督政府爲良善施政的公共性,屬政治性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

合議庭認爲,NCC只以中視在節目部分敘述與事實不符、使用聳動、誇張陳述,有引發公衆恐慌之餘等抽象性理由就認定違法,並未嚴謹看待政治性言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必要,並認定該節目尚未達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程度,撤銷50萬元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