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 八旬翁性致高霸王硬上瑪莉亞

高雄高分院認爲鄭翁性侵菲律賓籍女傭事證明顯,駁回鄭翁之訴,維持原判8年,全案可再上訴。(袁庭堯攝)

高雄80歲鄭姓老翁多次對家中的菲律賓籍女幫傭襲胸、毛手毛腳,一次女傭用手機偷偷錄下鄭翁對她性侵的過程,事後提告。鄭翁當庭辯稱女傭曾表示要收錢、有生理需求,雙方各取所需。一審不採信鄭翁說法,判其8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時,法官審理勘驗手機影片,認被害人明顯驚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1月鄭翁聘僱1名菲律賓籍女子到家中幫忙照顧其妻。女傭指控,過年期間鄭翁趁發紅包時,強行從後方抱住女傭並撫摸其胸。當年5月,鄭翁曾裸身進入她房間,抱住她表示要「聞聞看」,她揮舞雙手大喊不要,仍遭鄭翁狂親背部、以手觸摸下體,隔日鄭翁甚至強吻她脖子得逞。

2018年5月18日傍晚,鄭翁趁妻子睡覺時,強行抱住菲籍女看護親吻並撲倒在牀,以手指及下體性侵得逞,全程遭女傭用手機錄下,當晚即報警,並保留鄭翁擦拭過的衛生紙供警方調查。

鄭翁當庭辯稱女傭是有目的地敲詐,強調「我把她當女兒看待,每晚睡前會跟她親親、抱抱」、「我要靠近親她時,她又把手塢着我的嘴,說MONEYMONEY,意思就是要錢」。但一審法官認爲,DNA檢驗報告顯示,鄭翁生殖器確有與女傭生殖器摩擦接觸的事實,女傭當庭也抱着社工、激動狂哭數分鐘,最後依強制猥褻、性侵等罪判鄭翁8年。

二審法官認爲,女傭爲貼補家用,離鄉背井而隻身在異國打拼,鄭翁行爲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權,犯罪動機及目的均甚爲不當與不智,最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