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老漢推車」 8旬老翁性侵鄰家女辯腰椎退化遭打臉
法院認證「老漢推車」,8旬老翁性侵鄰家女辯腰椎退化遭法官打臉。(中時資料庫)
澎湖一名80旬老翁,見鄰家一名弱智女子獨自一人,便引誘帶她到住家附近倉庫旁,脫下對方短褲,自背後以「老漢推車」的方式性侵,遭到女方父親親眼目睹後逃逸被逮,李翁出庭時表示「已經80餘歲,腰椎已退化,不可能站在後方性侵。」但法官見他庭健步如飛,又未提出醫院證明,且女方驗傷後下體確實有他的體液,一審判他2年6月徒刑,老翁不服上訴,遭法官駁回,還須賠償4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8旬老翁,見鄰居有一名弱智女子年幼可欺,於民國108 年4 月26日在住家附近倉庫,陳女方獨處時,褪下女方短褲,並以雙腳站立彎腰俯身、背對老翁之方式,以外界俗稱「老漢推車」方式進行性侵。剛好被女方家僱員的女兒撞見,立刻跑去告訴女方父親,讓父親也親眼目睹後大聲喝斥,老翁才當場逃逸,事後被逮。
老翁辯稱,他承認有用下體磨蹭女方,同時撫摸胸部,還說,「我是把我的褲管拉起來,掏出下體摩擦屁股中央的地方,沒有性交。
但女方父親表示,「事發當時我在家裡看電視,我家僱員的女兒跑進來叫我,比手勢示意我不要說話,叫我到馬路上,手指着老翁家的倉庫方向要我看,我看到我女兒彎着腰,褲子是脫下的、脫到膝蓋處,老翁是站在女兒後方,做前後抽插性交的動作,2 人是面對我的方向,我看到後就馬上叫女兒的名字,她就馬上站起來,把褲子穿上,被告轉身就跑進倉庫裡面。」
事後父親帶女兒前往醫院驗傷,發現外陰部明顯紅腫,陰道體混有2 人體液已,可認老翁下體確實接觸到女方下體。
但老翁又辯稱,自己患腰椎退化並椎間盤突出及神經壓迫等症狀,不可能可站立方式自後方性侵。但法官觀察,老翁多次到庭應訊,均自行以雙腳行走,無須他人攙扶,行動自如,且老翁未提出證明椎間盤突出及神經壓迫與被告是否尚能人道間有何因果關係。
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老翁明知女方爲有心智障礙之人,利用女方前往其住處之機會,見女方無法以言語表達感受及與他人對話,竟爲滿足個人私慾,乘機性交,欠缺對女性性自主權之尊重,更造成女方身心受創,犯後態度不佳,因此維持一審原判,並須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