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貼請勿餵食動物 底下神回:法院就可以養恐龍?

臺北地方法院公告請勿餵養動物,底下出現神回覆。(圖/取自爆料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外頭看見可憐的流浪小孩,不少人都會忍不住餵養牠們,臺北地方法院外圍牆上貼了一張「請勿在此餵食動物公告」,竟有人在下面回「法院可以養恐龍百姓不能飼貓咪」,網友拍下上傳臉書引發熱烈討論,「神回覆!」、「恐龍法官哭哭」。

有網友4日在爆料公社貼了一張照片,「一大早看到這個覺得很有趣」,原來是臺北地方法院外的圍牆上,貼了請勿在此餵食動物的公告,不過竟有民衆「神回覆」,硬是在下面貼了一條白色字串,「法院可以養恐龍,百姓不能飼貓咪」。

這張照片隨即引發網友議論,「神打臉!」、「太中肯了!」、「養恐龍很貴耶」、「恐龍食量雖大,但國家機器有的是錢,每隻都喂的又傻又肥!」、「小學老師都亂教,恐龍根本就還活着啊!還吃好住好活蹦亂跳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