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落日條款」將屆 嘉義救國團、國軍英雄館轉型解套

嘉義市政府委託專業團隊辦理輔導課程,協助旅宿業者取得穆斯林認證。(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市政府輔導嘉義救國團與國軍英雄館轉型旅館或月租型套房。(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市府觀光新聞處日前已辦理輔導課程,協助業者及早因應,提前做好準備,共同響應新制及永續旅遊風氣。(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交通部發展觀光條例2015年修正,明訂特定對象住宿場所須在10年緩衝期內申辦旅館登記,明年1月21日時效將屆,至今嘉義縣、市政府均未收到業者、廟宇提出旅館業登記申請,經瞭解,業者將轉型租賃方式因應,香客大樓因採取隨喜添油香方式供人住宿,非法規納管對象,未列入輔導對象。

以往爲節省出遊費用,不少民衆會選擇教師會館、救國團活動中心、寺廟香客大樓等場所住宿,原本以非營利提供特定對象的住宿場所,不受旅館業營業程序及限制規定,考量這些場所收費提供民衆住宿的營運模式與旅宿業無異,交通部觀光署基於公共安全考量,2015年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要求這類場所應自該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始得繼續營業,即所謂「落日條款」。

嘉義市政府也於今年邀請專家學者,與市府一起組成輔導團,共同拜會適用這項規定的業者,協助提出旅館業登記申請或轉型,市府觀光新聞處觀光旅遊科長林志榮表示,嘉義市目前有嘉義國軍英雄館和救國團青年學苑,目前國軍英雄館擬轉型月租,救國團規畫用租賃方式營運。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產業科長張晃毓說,縣內有4間香客大樓供人住宿,經向廟方瞭解,廟方都說是以自由添香油錢模式供信衆入住,非法令規定範圍,另一家專門供高爾夫會員入住的業者,也說明年起不再提供住宿,而是採取跟鄰近旅宿合作,繼續服務會員。

至於嘉義縣有2家警光山莊,分別位在瑞裡和阿里山,嘉義縣警察局經參考其他縣市作法後,尋求透過規費法第10條去解套,將在下個會期送嘉義縣議會審議,經通過、公告1個月後,不需申請申請旅館業登記也能繼續營業。

除發展觀光條例的「落日條款」,環境部去年2023年已預告,規範旅宿業者自明年起,不得主動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嘉義市對這個議題也十分重視,今年提出「嘉義市淨零排放永續管理自治條例」,明文禁止本市旅宿業者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該自治條例已經議會3讀通過,目前正進行公告,成爲非6都第一個將2050淨零排放正式列入地方自治法規的縣市。

市府觀光新聞處長張婉芬表示,日前已辦理輔導課程,協助業者及早因應,提前做好準備,共同響應新制及永續旅遊風氣,課程中更邀請嘉義地方檢察署江炳勳檢察官跟大家宣導「區辨圖利與便民」,並安排穆斯林認證及好客民宿申請與行銷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