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過10多公然侮辱!曾選臺中市長的「素人媽媽」這次罵警又判刑

曾以「素人媽媽」身分參選臺中市長、立委的陳美妃,選舉公報提到「作文比賽第一名」引起討論,陳6月和社區保全衝突又辱罵警察「垃圾」,連兒子也襲警;法院以陳女20多年來犯過10多起公然侮辱、3件妨害公務,沒從中得到教訓,這次再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判陳女母子均拘役59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女(53歲)5月31日晚上9點多在北屯住家社區大樓管理室和管理員、住戶爭執,轄區水湳派出所鄭姓巡佐、李姓警員到場處理並詢問糾紛內容時,陳女質疑李員沒依現行犯逮捕管理員,警方也告知不符規定,陳卻認爲警方袒護保全公司,當場對李員說「你可以滾了。」

陳女講完又折返回來,再對李員說「我們不跟這個什麼『垃圾』講話」、「這一種叫做什麼,這一種叫做爲民服務的『垃圾』」當場侮辱。李員告知陳女是現行犯要逮捕她,但陳女的兒子卻上前推擠、揮打警員頭部強暴,釀李員臉部挫傷紅腫,母子兩人都被依妨害公務逮捕送辦。

檢方訊時,陳女辯稱「我有講這樣的話,但這是情緒上用語」,陳的兒子則坦承不諱。檢方以陳女涉犯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等罪嫌,陳子涉犯妨害公務罪、傷害等罪嫌,偵結將2人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臺中地院審酌,陳女、陳子不思理性解決問題,陳女和管理錢糾紛,竟遷怒到場警員,出言使其難堪,陳子見警方要執行逮捕勤務,不反思自己媽媽所作所爲,竟出手攻擊警察成傷。

法院也說,斟酌陳女2000年至今,至少犯過10件以上公然侮辱、3件妨害公務,沒有從中習得教訓,仍恣意辱罵他人,欠缺自省能力,陳子則無錢案紀錄,母子也未和警方和解。

法院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判陳美妃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另依傷害罪判陳的兒子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

陳美妃6月曾在社區和保全衝突。圖/民衆提供

陳美妃曾競選臺中市長、立委,但她和社區住戶不睦,6月衝突時罵警察垃圾,兒子也跟着襲警,母子雙雙被判拘役59日。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