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重罪、查共犯、疑串證 林益世收押禁見2個月
林益世遭裁定收押,連夜被囚車送往臺北看守所,其實3名法官爲了達成共識可傷透腦筋,花了近7小時纔有結果,還在半夜立刻發佈新聞稿,說明羈押林益世主要3個原因,分別是他涉嫌觸犯7年以上重罪,擔心外頭還有其他共犯,以及有串供滅證之虞,才決定羈押禁見兩個月。
▼林益世被上手銬押往北所。(圖/翻攝自TVBS)
戴着口罩的林益世被法警帶上囚車,林益世知道要在看守所待上兩個月,他的眼神透露出複雜的心情。抗議民衆早堵在北所對着車子鼓掌,林益世卻一臉淡定,慢慢的走進未來兩個月的家。
臺北地方法院做出裁定羈押林益世後,就算半夜也大動作發出新聞稿,裡頭不但列出羈押林益世的理由,文字也相當嚴厲,認爲只有羈押他才能讓案件進行,維護公共利益。
其實這場羈押庭可讓三名法官傷透腦筋,羈押庭下午3點開始到了6點結束,只花了三個小時,但三名法官評議押還是不押可花很多功夫,從晚間6點到10點整整四個小時纔有結論,原來三名法官很爲難,有人覺得林益世配合調查態度良好,還願意在臺北限制住居隨傳隨到。
但也有法官認爲他涉嫌的是7年以上重罪,檢方也要清查有沒有其他共犯,加上擔心林益世串證,這3個理由決定了林益世被羈押禁見兩個月的命運。原本坦然輕鬆面對鏡頭的林益世恐怕作夢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會成爲階下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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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晚間最新/羈押庭結束 林益世被裁定收押禁見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