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過我」秦綾謙淚訴遭削1230萬!前夫出庭笑出來 一句話冷回
▲秦綾謙淚訴遭前夫家以刑事、民訴訴訟夾擊,先後強索1230萬。(圖/取自秦綾謙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TVBS女主播秦綾謙2016年爆出外遇醜聞,被前夫吳炳輝抓到與小鮮肉安德烈獨處一室。事後,秦接受《壹週刊》採訪,自爆夫家向她勒索250萬元,否則就要讓她身敗名裂。前婆婆蔡馨樂認爲遭詆譭,與兒子聯手提告誹謗,但今年5月刑事處分不起訴確定,改以名譽受損爲由提出民事訴訟,求償600萬元。全案4日開庭,雙方全程零互動,但吳離開法院時,被媒體問到前妻在臉書指吳家強削1230萬一事,不禁笑了出來,呼籲秦「實話實說」。
《壹週刊》日前報導,秦綾謙2016年9月密會小鮮肉網紅安德烈,還到男方淡水住處獨處,不料卻被前夫帶徵信社爬窗抓包,目擊安德烈上身赤裸,當場敲窗大罵。不過,秦受訪時否認爆料,強調2人只是普通朋友在聊天,但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威脅她,如果不支付250萬元的封口費,就把影片外流,讓她身敗名裂。
▲秦綾謙2016年爆出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被前夫捉姦並拍下影片。(圖/取自秦綾謙臉書、安德烈instagram)
有消息指出,3人前往警局談判後,秦與安德烈各賠190萬和解,作爲銷燬影片的遮口費,並結束不到1年的婚姻,不料之後又被前公婆勒索250萬,甚至跑到TVBS大鬧、揚言曝光影片,纔會氣得控告前夫一家恐嚇取財。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沒有證據顯示前夫吳炳輝知情,僅將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依恐嚇取財未遂,各判2人8個月、5個月徒刑。
秦綾謙接受《壹週刊》專訪時,表示當初結婚辦喜宴,夫家利用她主播身分向餐廳討價還價,挑日子還選會衝新娘的日子;婚後,婆婆常常在她上班時狂打電話傳LINE,還要求交出班表,讓她心力交瘁。至於最後的引爆點,是公婆2016年7月偷翻她的房間,從抽屜發現傘、從城隍廟求來的符,指控她存心下咒讓婚姻散掉,動手將傘剪爛,還跑到孃家興師問罪,她才忍無可忍。
▲秦綾謙事業得意,豈料婚姻不順,受訪時一度在鏡頭前淚崩。(圖/翻攝自秦綾謙、《壹週刊》臉書)
《壹週刊》2016年11月刊出報導後,前夫吳炳輝與前婆婆認爲秦將他們形塑成惡婆婆、壞老公,因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秦綾謙否認犯行,供稱受訪內容都是自身經歷和感受,還拿出與夫家的LINE對話紀錄,證明雙方爭執不假。當時北檢調查後,認爲秦女所述並非虛構,而且夫家索討250萬元不僅確有其事,還經新北地檢起訴,並由法院審理判決,因此處分不起訴。
刑事部分確定不起訴後,母子倆改提民事訴訟,以名譽受損求償60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今年7月30日首度開庭後,秦綾謙在臉書PO文指遭前夫母子先後以刑事、民事訴訟凌遲,並以各種理由索討1230萬(380萬+勒索250萬+妨害名譽600萬),哀求夫家「放過我」。如今4日再度開庭,吳炳輝步出法院被問及此事,只露出一抹微笑,冷回秦應該要實話實說。
據瞭解,這次二度開庭,吳炳輝特意帶了一本聖經,還取出來擺在桌上,秦綾謙出庭看到大批媒體在旁聽席,則低頭不語,並未多言。
庭訊期間,原告律師質疑秦女手機LINE訊息與書狀內文字相同,但時間卻差了4到6個小時。法官聽完也不解,要求秦答辯。秦回答,因爲手機更新緣故,時間纔不同,此事可傳證人作證。
庭訊結束前,秦的律師表示要聲請一名證人出席作證,以證明是男方律師向壹週刊外泄抓姦光碟,整件事纔會曝光。不過,吳男律師聞訊立刻嚴正駁斥,反嗆「將針對被告律師另行提告」,強調絕沒有把光碟爆料給記者。
庭末,法官諭知10月22日再次開庭,隨後雙方各自在律師陪同下匆匆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