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 臺南地院將彈性調整雙北當事人庭期
因應疫情升溫,臺南地方法院對住、居所或事務所設在臺北市、新北市的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爲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大,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將彈性調整庭期。(本報資料照片)
疫情升溫,臺南市政府宣佈進入準三級警戒。臺南地方法院16日表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即起開庭及洽公民衆將採取「實聯制」;至於住、居所或事務所設在臺北市、新北市的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爲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大,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該院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彈性調整庭期。
臺南地院指出,該院因應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將採取「實聯制」,開庭及洽公民衆,請攜帶身分證到院。同時,進入該院時,請持身分證掃條碼或以手機掃描QR Code碼,如未攜帶身分證或手機者,請填寫紙本實聯制登記表。
針對案件系屬該院,但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臺北市、新北市的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已定有庭期,爲避免人員流動造成防疫破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該院也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承辦股」如彈性調整庭期,將以適當之方法通知。如屬上述情形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也可主動告知案件的「承辦股」,避免遺漏。
至於臺南律師公會及法扶臺南分會設在地院一樓的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因爲疫情變化,爲保障律師與當事人健康,自即日起暫停服務,待疫情改善後再恢復。有法律諮詢需求者,請不要在這段期間前往地院,以免徒增奔波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