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辯論/學者:極端圖利死刑犯的憲法人權 猶如失速列車
大法官針對死刑是否違憲23日在憲法法庭舉行世紀辯論,大法官邀請的專家中,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賴擁連在憲法法庭上公開指出,過去這幾年大法官,對於被告、受刑人所作出的解釋或憲法裁判,包括假釋故意再犯、今年2月剛做出有關無期徒刑假釋期間再犯的殘刑執行等,有不勝枚舉的失速列車,讓司法天平失衡。
這陣子因爲法官之死,不少基層法官、檢察官都指向大法官這幾年的解釋、憲法裁判是造成司法過勞的原因之一;法界人士指出,全國受刑人這幾年因爲大法官的偏好,提出的案件如海浪般涌向各法院、檢察署。
賴擁連教授於會後接受記者訪問提到,過去這十餘年來人權會與民間司改會爲30餘位死刑犯奔走,阻止死刑之執行,已讓應該進行人權法治教育普及化的機會失去,這樣極端圖利死刑犯的憲法人權,就像是一輛失速列車,激發民衆對於廢死聯盟以及動不動就拿出歐洲人權法院和國際公約要求政府廢死的的反感,反映出來的就是八成的支持死刑!
賴擁連質疑,人權會與廢死聯盟等團體不思如何人權教育的普及化,反而將資源與行動挹注在死刑犯的人權身上,讓所謂的司法正義已經嚴重失衡。
對於詹森林大法官詢問法務部過去20年爲何沒有積極對於人權教育進行作爲?賴擁連認爲,詹大法官應該要問的是人權會以及相關的經費,包含法扶基金會,錢花到哪裡去了? 那些團體取得最多經費?爲何隔了20年,臺灣民衆對於死刑的支持度仍有八成以上?
此外,賴教授也提到,這些人權團體爭先替死刑犯奔走、要求停止執行死刑的結果,已造成一個效應,就是犯罪人要犯,就要犯大案,這樣纔會博得人權會與司改會注意並積極的介入與奔走,案件受到矚目與爭議後,就不會執行死刑,是變相鼓勵犯罪人的犯罪呈現惡質化現象。
賴教授也提到,人權會在被害人的權利與保護以及彌平加害人與被害的關係修復,交了白卷。畢竟人權會拿政府的錢,是全民的人權會,不是廢死聯盟或民間司改會的人權會!
憲法法庭昨開死刑是否違憲辯論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