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處長吳志勇,480天收一老闆近4000萬,平均每天近8萬
由雲南省紀委監委宣傳部與雲南廣播電視臺聯合攝製的三集電視專題片《縱深推進》第二集《縱深推進反腐敗鬥爭》1月14日晚播出。
其中剖析了雲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築市場監管處原處長吳志勇等案件。
據報道,僅僅在一年半的時間裡,涉案中介公司負責人李攻科就給吳志勇送出將近4000萬元的賄賂。“1年零4個月,大概480天,平均每天接近8萬塊。”
有的黨員、幹部身處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關鍵領域,卻任性用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涉案中介公司負責人田某某說:“(吳志勇)就是一個貪婪的人,餌塊、粑粑、肉他都會拿,火腿問他要就拿給他,比如說看見什麼好看的筆記本,他就在那裡翻,我就說你(喜歡就)拿走。”
田某某是一個諮詢服務公司的負責人,主要負責代理企業辦理建築業企業資質相關業務。他口中這個貪小便宜的人,正是雲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築市場監管處原處長吳志勇。吳志勇手握建築業企業的資質認定覈准等權力,是“黑中介”重點“圍獵”的對象。在這些“黑中介”看來,只要吳志勇降低一點標準,在各項指標上“放放水”,就能提高資質評審的通過率。
田某某說,“2019年,我就去找他(吳志勇)了,5000塊錢那麼就弄一條,但是一批次不要報的太多,就報給我5條。利用他的權力,要維護這個關係,我就把這個錢給他,按規矩給他。”
吳志勇說,“朋友之間請託這種關係更多一點,每次煙和他所謂的感謝費都會放到一塊,讓你不會那麼難堪。到後期可能幾萬塊十幾萬塊,已經是無所謂了,兩年時間,2020年3月到2021年的9月,從人變成了魔。”
吳志勇和這些“黑中介”一拍即合,他利用手中權力爲他們大開方便之門,收受鉅額賄賂。
李攻科爲涉案中介公司負責人。他介紹,“2020年的5月份接觸的吳志勇,想着他們接觸的人太多了,如果要引起他們的關注,就讓他們多佔一點,我們少佔一點。提前考慮他們的的收益,相當於背靠大樹好乘涼,再來考慮我們的收益。””
吳志勇說,“李攻科出現是我僥倖心理髮揮到最極致的時候的一個節點,當初的合作模式,我是讓表弟和他去聯合開一個公司,利潤各佔一半,他們步子邁得太快,快到送錢的速度我都吃驚、驚訝。”
李攻科爲了引起吳志勇的關注,不惜重金開路。僅僅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就給吳志勇送出將近4000萬元的賄賂。
吳志勇說,“按照李攻科送錢速度,1年零4個月,大概480天,平均每天接近8萬塊。”
2022年8月,吳志勇調離建管處。同時,潘建偉從招投標管理辦調任建管處擔任副處長。
吳志勇懺悔,“由於我個人私心的作祟,造成了整個建管處的系統性崩塌。包括潘建偉也是被中介腐蝕拉下水的。”
潘建偉,爲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市場監管處原副處長。他說,“到2022年8月份之後,去了我們廳機關,建築市場監管處,在一年多的時間裡面,犯了更大的錯誤。原來可能只是探探水,現在是徹底的掉到河裡面去了。”
原本在招投標工作中就不講原則的潘建偉,來到建管處之後,田某某、李攻科這些“黑中介”迅速轉移目標,在金錢攻勢下,潘建偉很快就淪陷了。
涉案商人田某某說,“(2022年)8月中旬潘建偉調過來了,潘建偉也是非常貪婪的一個人,愛佔便宜,到我那裡從來沒空過手。”
潘建偉說,“姓田的是我在建管處的時候接觸的第一個中介,說我膽子大,肯幫忙,敢收錢。李攻科,先把升級或者分立的那些名單告訴我,我自己騙自己說是我提供的都是諮詢服務類,(收取)諮詢服務的錢。(評審)過了10家左右,他就給一次錢,一次50萬或者100萬。”
據報道,吳志勇、潘建偉在利益的驅使下,將手中的權力作爲籌碼,一邊給別人行方便,一邊大發不義之財,最終咎由自取、鋃鐺入獄。
潘建偉說,“自己拿着炸藥拿回家放着,自己給自己埋了雷。”
吳志勇說,“父母有兒無人孝,妻子有福無人疼,女兒有福無人管,皆因貪念起禍根。短短的兩年的瘋狂,要用我的一生來償還,不值得。”
專題片指出,始於案,又不止於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既“從一案看一域”,也“從一域看一案”,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戰略思考、戰役組織、戰術運用、戰鬥效果,系統集成地做好查辦案件、整改問題、深化改革、促進治理、推動發展的“通篇文章”。
雲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針對吳志勇、潘建偉等案件,堅持個案查處與系統整治、源頭治理相結合,找準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亂象暴露出來的“常見病”“多發病”,“量體裁衣”深化整改整治。
資料來源:雲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