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涉貪 高虹安抱2箱資料 答辯1小時

臺北地院昨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高虹安(左二)帶着二箱資料出庭答辯。記者曾學仁/攝影

檢察官憑藉「小兔」製作的內帳起訴高虹安。貪污案爆發之初,李曾要求黃惠玟將「黃惠玟與李忠庭」、「黃惠玟與高虹安」的LINE對話刪除,檢方懷疑本案曾有滅證之實。

高虹安連續一小時做無罪答辯。她說,多次請黃惠玟確認申報合法性,沒有犯罪意圖、沒有犯罪行爲。檢方以她富邦銀行帳戶很少支出,認定她未用自己錢支付辦公室相關開支,事實上,她常以臺新、中國銀行帳戶、現金支應開銷,光用在辦公室就近八十萬元。

檢方說,高虹安所施用詐術,不在於助理有無實際工作或加班,而是申報酬金、加班費不實在,只要申報超過的錢就要繳給高虹安私用。

高虹安律師團說,助理費涉貪大多是「人頭助理」案,助理依法可領加班費,不然是在做功德嗎?還指黃惠玟偵查中自白與卷內證據不符,黃女的帳本並不能證明高有罪。

高虹安昨天攜帶兩個紙箱出庭,內容物未在法庭被處理,她事後表示,箱子裡是助理有加班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