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成星途黑料?"謀女郎"劉浩存的上位之路被按暫停鍵

本站娛樂專稿7月15日報道 (文/李思)2020年11月27日,張藝謀導演的電影《一秒鐘》正式上映,主演劉浩存也拉開了自己順風順水的出道之路。

2020年12月31日,劉浩存與易烊千璽搭檔主演的電影《送你一朵小紅花》斬下超過14億的票房。

2021年2月11日晚,劉浩存站上了面向全國觀衆的央視春晚的舞臺。

2021年4月30日,劉浩存與張藝謀二次合作的電影《懸崖之上》拿到了超過11億的票房。

作爲新一代“謀女郎”,劉浩存風頭正盛。

可惜好景不長,誰也沒想到這位新晉小花在娛樂圈摔的第一跤竟是拜她父母所賜。

近日,有網友扒出劉浩存父母經營的舞蹈學校在教學期間令一名6歲女孩下身癱瘓,其母親正是授課老師。在爆料中,網友怒斥劉浩存父母對受傷女孩不負責任,有意拖延賠償時間等。隨之而來的還有網友們對劉浩存年齡和籍貫的質疑。

案件一經曝光迅速引發了關注和熱議,劉浩存的社交賬號下也涌出了各種質疑和討伐的聲音。

本站娛樂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了相關案件的公開判決資料,現梳理如下:

在一審和二審判決書中可以看到,2012年10月,6歲的婷婷在劉浩存父母經營的舞蹈學校學習“下腰”動作時受傷(授課老師爲劉浩存母親),經醫院診斷爲因外傷導致脊髓損傷、無骨折脫位型脊髓損傷、雙下肢終身癱瘓,且經鑑定已構成一級傷殘。

2013年1月,婷婷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吉林省輝南縣人民法院對劉浩存父母提告,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2014年11月輝南縣法院經過一審宣佈判決:劉浩存父母承擔70%的賠償責任和20年營養費,需支付給婷婷共計110萬餘元。

劉浩存父母因不服一審判決結果,以“原審認定事實不清”爲由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不同意婷婷的傷是因教學問題導致,對70%的賠償責任比例和20年營養費的計算提出異議】

2016年3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二審結果進行宣判:駁回劉浩存父母的再審申請,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2018年12月,吉林省輝南縣人民法院發佈該案件的執行結案通知書,即劉浩存父母完成了對婷婷的所有賠償款支付。

針對上述內容,本站娛樂邀請到國樽京師律所的夏陽陽律師進行案件的相關解讀。

1、劉浩存父母在外開設教育機構違法嗎?

從公開資料中可以確認,劉浩存的母親是中學教師,父親是畜牧局科員,同時兩人均是涉案舞蹈藝術學校經營者。

夏陽陽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公職人員不可以從事或參與營利性盈利性活動,否則會受到紀律處分。所以在這個案子中,如果劉浩存的父母在經營學校的同時還有公職在身,那麼有可能涉嫌違反我們的公務員法,會承擔紀律性處分,根據情節來處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處罰。

2、劉浩存父母在這個案件中的主要責任是什麼?

夏陽陽律師:婷婷當時只有6歲,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根據《侵權責任法》中的相關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在這個案子中,劉浩存的媽媽母親在教授舞蹈時應該要知道婷婷作爲幼兒的生理特點,和相關的動作可能存在的風險,但她可能對危險性缺乏估計或估計不足,沒有采取避免預防發生的措施,可以判定她未盡到教育管理、保護的法定義務,存在過錯,應承擔責任。

另外,婷婷的父母作爲其法定監護人,也應瞭解孩子生長髮育等實際情況,應當預知學習舞蹈動作可能產生的風險,因此,監護人也有過錯,應承擔責任。責任。

3、劉浩存父母對20年營養費用的計算提出異議,這個費用制定依據是什麼?

夏陽陽律師:關於營養費這一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首先在婷婷接受治療的醫院出院診斷書上有明確記載,婷婷出院後仍需長期營養治療,繼續治療、繼續康復鍛鍊。其次,吉林公正司法鑑定中心也出具了相關鑑定意見,每日約需營養費50元,20年的營養期限是按相關法律規定保護的。婷婷作爲未成年人,正處於生長髮育時期,所以住院期間及出院後需加強營養都是正當的費用主張。

4、劉浩存父母拖到2018年才完成全部賠付,合理嗎?

夏陽陽律師:雖然2014年一審判決結束,法院有出具了判決書,但因爲劉浩存父母提起了上訴,那麼可以暫不履行一審判決結果。直到2016年二審判決結束有了再審判決書,且沒有再次上訴,那麼劉浩存父母就應該按最終判決書履行賠償支付的義務。

至於賠付時間,當事人只要在執行期限內申請執行的話都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婷婷這邊的是申請執行期限爲2年,在2018年最終完成了賠付情況是正常的。

5、判決中給出的營養費期限是20年,但婷婷受傷的年齡太小,20年後如果還需要後續治療費用的話怎麼辦?

夏陽陽律師:20年是咱們國家規定的最長期限,在額外考慮的相關法條中有提到20年之後,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至10年。

換言之,超出20年以後,如果婷婷的後續治療依然在發生,仍然需要這部分費用,是可以要求劉浩存父母繼續支付相關費用,另行向法院提出這個訴訟主張就可以。

不過婷婷方和劉浩存父母可能會先私下進行協商,如果沒有達到婷婷方想要達到的賠償方案的話,纔可能會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進行。屆時雙方會和最開始一樣再次在法庭上各自舉證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同時,在相關金額方面,受害人這邊需要提供病情相關資料,比如根據醫療機構針對其現階段傷情鑑定結果等來確定新的賠償金額。

6、在訴訟階段,劉浩存父母可以繼續進行該教育機構的運營嗎?劉浩存母親可

以繼續授課嗎?

夏陽陽律師:自然人和法人在我們的民法體系中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主體類型,法人是能夠獨立承擔自己的民事責任的,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爲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也是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的。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婷婷方起訴的是劉浩存父母,而不是作爲法人的學校,所以不會影響學校的教學。

如果劉浩存的媽媽母親當時有相應的教學資質,高院的判決也沒有撤銷她的教學資質的話,那麼她就可以繼續授課。但是如果她當時沒有舞蹈教學資質就在授課,判決之後還要授課,當然就是違法的。

7、劉浩存在這件事情發生後遭受了很多惡評,也被稱爲“賴二代”,從法律角度如何解讀這個稱呼?

夏陽陽律師:劉浩存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從法律上來說,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同樣她父母也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能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任,也應當對自己的行爲負責。

所以其實她父母或父母經營的學校侵犯到他人的權益權利,比如婷婷這件事,從法律角度上來說跟劉浩存本人是沒有關係的。

每個人只要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達到法定年齡,都是能夠對自己行爲負責任的人,父母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由父母承擔,孩子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由孩子自己承擔。“賴二代”這個稱呼,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沒有依據和法律繼承關係的。

8、有網友質疑劉浩存修改年齡和籍貫,這個行爲是可行的嗎?

夏陽陽律師:我認爲是不可行的。首先以年齡來說,個人是不能私自篡改的。中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公民的年齡是要以戶籍證明爲準的,沒有戶籍證明就要以醫院的出生證明爲準,如果沒有醫院的出生證明才能參照其他有關證明來改。如果要改年齡的話,必須有更強有力的證明來推翻之前提供的的材料才能更改,基本上可能性不大。

那麼關於籍貫問題,公民的籍貫地應以父母的籍貫地爲準,而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才變更籍貫:(一)實際籍貫與登記籍貫不一致的;(二)籍貫地區行政區劃調整的;(三)本人被收養隨養父填寫的。

如果劉浩存不符合上述所說情形的話,是不能變更籍貫的。無論是年齡還是籍貫,個人非但不能隨意改,如果私自篡改的話是要承擔非常嚴重的法律後果的。

7月13日,在事情進一步發酵後,有媒體採訪到受傷女孩婷婷的父親,對方表示與劉浩存父母已和解,現在關係挺好的。

劉浩存的媽媽也通過媒體發表了正式迴應,她表示事情發生後就一直在爲婷婷的治療積極配合,最終完成了全部賠付,未來會持續關愛婷婷,也會將其當作又一個女兒去愛護。

儘管雙方當事人都站出來稱已經達成和解,但網友們似乎並不買賬,對劉浩存的吐槽也依舊不斷,有關她本人的種種不滿和指責甚至愈演愈烈。

即使劉浩存在事情曝光之後就一直保持沉默,原本的清純小花人設還是在短短几日之內就崩塌了,這位新晉小花的星途是否還能一路暢通,如今還得畫上個大大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