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夜店接朋友 18歲男禁不起誘惑喝掉一杯shot 結果GG了

李男騎車雙載被員警眼尖發現騎車搖晃,立即予以攔查,發現其酒測值爲0.19已經超標。(擷取自影片)

北市一名18歲李姓男子,日前晚間接到朋友電話,對方請他到信義區夜店接他返家休息,不料,李男到夜店後,禁不起現場其他友人的邀約,也喝了一小杯shot,自認應該不致超標,遂心存僥倖騎車上路。

李男騎車雙載行經基隆路三段時,被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員警眼尖發現他騎車搖晃,立即予以攔查,發現其酒測值爲0.19已經超標,警方依規定開罰及吊扣駕駛執照,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信義分局統計,今年1至6月中旬,已取締酒後駕車149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酒後駕車,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則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近日疫情趨緩,信義區飲酒場所人數逐漸迴流,信義分局呼籲,民衆如遇需要飲酒場合,建議搭乘大衆運輸工具或計程車往返;如有駕車前往,也務必指定代駕或請未喝酒的親友接送,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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