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47泛民涉顛覆國家政權案 黃碧雲獲准保釋、伍健偉待訊
黃碧雲案件在今(11日)上午9點半開庭,法官批准其保釋,伍健偉則不獲保釋。圖爲押解囚車抵達高院。(取自東網)
香港47泛民主派人士名因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香港總裁判官蘇惠德先前決定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香港律政司隨後就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香港高院決定分別於11日、13日及15日分3天處理申請,期間該11人須繼續還押,11日會先處理黃碧雲及伍健偉兩件案件。
黃碧雲案件在今(11日)上午9點半開庭,審理至約10時20分,法官批准其保釋;但伍健偉,則不獲保釋。
黃碧雲各以10萬港元現金及人事作擔保,其丈夫爲擔保人,保釋期間不得離境,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已過期的BNO,每晚12點至翌晨7點守宵禁令,每週一、三、五及日需到油麻地警署報到,及居住在報稱的住所。
另外,黃碧雲仍需遵守早前由總裁判官蘇惠德頒下的保釋條件,包括一、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衆平臺),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爲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二、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衆平臺),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爲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爲。三、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四、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此外,高院法官杜麗冰在開庭時表示,收到一些傳媒的書面申請,要求法庭基於公開審訊的原則,放寬今日保釋覆核聆訊的報道限制,但杜麗冰以維護審訊公正性及保護被告人之權益爲由,拒絕有關申請。
據香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本週六(13日)上午9點半至3點分5段時間將處理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的案件,15日則分4段時間處理張可森、何啓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