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生效前僅1hr可讀條文 美媒:北京對香港自由判死刑

▲「港版國安法」6月30日通過,當日晚間即由港府刊憲生效。(圖/路透社

記者吳美依/編譯

「港版國安法」於6月30日通過,當日晚間即由港府刊憲生效,引發國際關注。美國紐約郵報社論以「北京對於香港自由發佈死刑令」(Beijing issues death warrant for Hong Kong freedom)爲題報導,香港人民法律生效之前只有1小時可以閱讀條文,批評香港立法機構是北京的「魁儡」,更直言這一天是「自由的黑夜」。

《紐約郵報》社論寫道,北京承諾香港能夠保持自由直到2047年,但北京的「魁儡立法機構」最終仍通過了外界長期擔憂「港版國安法」,而且「當然是一致通過」。文中提到,在法案7月1日午夜生效之前,香港市民只有勉強算上1小時的時間能夠好好閱讀內容

▲美國媒體《紐約郵報》社論形容,「港版國安法」的實施是「自由的黑夜」。(圖/路透社)

《紐約郵報》社論指出,如果香港市民被認爲試圖「操控或破壞」選舉結果、「煽動」對於北京政權仇恨、破壞一黨統治、干預政策制定、請求外國支援等等,都有可能面臨最低三年有期徒刑的風險。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可能導致終身監禁

民主政黨「香港衆志」已立刻解散,一部分是因爲其領導人黃之鋒(Joshua Wong)成功遊說美國政界在去年通過《香港人權法案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此外,港獨政黨「香港民族陣線」也宣佈「自願」關閉,許多市民紛紛刪除推特帳戶

南華早報》記者史都華.劉(Stuart Lau)在推特上解釋「港版國安法」之後表示,「我想知道,上述推文是否會引發任何人對於任何政府的仇恨」。《法新社》記者蘇昕琪(Xinqi Su)認爲,「國安機構與警察基本上可以對於『嫌疑人』做出他們覺得必要的任何事情」。《紐約郵報》也以「死刑令」來形容這項法案的實施,「這是自由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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