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常州公積金髮布重要調整!

剛剛

常州住房公積金髮布最新通知

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開始啦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規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每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執行時間爲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

一、

調整對象

2024年度基數調整的對象有兩類,一類是單位繳存職工,即:凡是在2024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一類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二、

調整內容

(一)單位職工

1.職工繳存基數的計算口徑。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覈定。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職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部分組成。

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爲職工本人202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資收入(工資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的月數。

2.職工繳存基數的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最高不高於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2024年度繳存基數的上限爲32696元。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人社部門公佈的全省各類地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2024年度繳存基數的下限爲2490元。

3.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

全市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爲單位和職工各5%-12%,且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區間內自主選擇繳存比例,但只能在基數調整期間調整,即單位已繳存6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後、未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前。

4.針對經營出現虧損的企業,根據《關於貫徹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的實施意見》(常公積金委〔2018〕2號)文件精神,凡是符合實施意見規定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5.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比例根據省市的各相關規定執行。

(二)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在上下限範圍內自主申報,2024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上限爲7848元,月繳存額下限爲250元。

三、

調整時間和方式

1.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繳存2024年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之前進行基數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爲月繳存額調整,下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從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2. 機關事業單位基數調整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目前,單位繳存和靈活就業人員都有線上和線下兩個渠道辦理基數調整業務:

線上: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以登錄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單位業務”模塊辦理。已簽訂線上業務辦理協議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登錄“常州住房公積金”微信公衆號進入“業務辦理”模塊辦理。

線下:未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以在各受理點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到對應的銀行業務受理點辦理。

四、

注意事項

1.爲確保基數調整工作順利實施並按時繳存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如果託收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在匯繳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未辦理基數調整,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協議約定在託收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爲其自動做“基數不變”或“月繳存額不變”調整。其中,繳存基數或月繳存額低於2024年度繳存下限標準的,將上調至2024年度繳存下限標準。

2.在繳存基數調整過程中,如遇到問題需要諮詢的,可拔打服務熱線:0519-12329/12345。

來源:常州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