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大廠仙宗興詐貸案搜出槍彈 追出他以25萬轉讓被判6年半

臺南鋼鐵抽線廠仙宗興業公司涉向銀行詐貸及詐欺上下游廠商約15億元,檢調在董事長王俊雄住處等找到200件愛馬仕名牌包及改造手槍與子彈一批,警方循線追出王姓男子多年前以25萬轉讓槍彈給王俊雄,法官認他犯非法持有及轉讓具有殺傷力槍枝罪應執行6年6月併科罰金8萬元。

檢警調查,現年70多歲王男,2011年間在臺南安定,分別以5萬、20萬價格,各自向綽號「小林」、及「阿呆」友人購入改造手槍及非制式子彈。

直至他爲籌措更換義肢費用,2018、2019年間,在王俊雄所經營仙宗興業公司,將改造手槍2支及非制式子彈共32顆,以原價25萬元轉讓給王俊雄。

員警於2022年6月27日許持搜索票至王俊雄住處搜索,當場扣得該批槍、彈等物,經王俊雄供述是向王男購入的,經警循線查獲。而王俊雄所涉槍砲等罪嫌另經橋頭地院審理中。

王男於警詢、偵查、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坦承不諱,指當年經營六合彩,購買槍彈是用來防身。

他說,與王俊雄有親戚關係,曾在王俊雄經營公司工作,他當時爲籌措更換義肢費用,以原價將所持槍、彈變現,並未賺取價差。

該槍彈經送往刑事警察局以檢視法、性能檢驗法、試射法等方法鑑驗結果,認2支槍枝均非制式手槍,均由仿手槍外型製造槍枝,組裝已貫通金屬槍管而成,擊發功能均正常,均可供擊發適用子彈使用,均具殺傷力。

臺南地院審酌,王男不思戒慎行事,明知槍砲、彈藥對社會治安及人身安全均有相當危害,均爲政府極力查禁物,竟仍恣意購入並持有改造手槍、非制式子彈,雖未持它違犯其他案件,對社會治安仍具有潛在危險,又擅自將所持槍、彈轉讓與他人,實際造成槍、彈流通,甚有害於社會安寧及善良秩序。

合議庭認他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槍枝罪2罪均處3年2月併科罰金3萬元,又犯非法轉讓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槍枝罪處5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應執行6年6月併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

臺南鋼鐵抽線大廠仙宗興業王姓董事長前年遭檢調搜索,搜出上百件精品、3把具殺傷力手槍及多發子彈。記者陳弘逸/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