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爆發12員警貪污收賄 金額高達700萬元
▲高雄市警局爆發員警行賄弊案,共計6人遭到羈押、起訴,行賄經額更高達7百萬。(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臉書)
高雄市警方爆發員警向電玩業者收賄,共12位現任、退休員警疑似行賄,以協助電玩業者免於被警方查辦,收賄總金額高達7百萬元,高雄地院15日開庭審理後,被告6人羈押獲准。
高雄地檢署表示,自2015年1月接獲檢舉情資,發現仁武、鳳山及林園3個分局員警疑似收賄,隨即交由檢肅黑金組召集廉政署南調組、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單位併成立專案小組着手偵辦。
自2013年4月起,被告蔣姓偵查佐、高姓偵查佐與林姓警員,按月透過白手套親自或以不同管道轉交,收受高雄市大樹、仁武、鳥松、大社等區,共14家賭博電玩業者賄款,以利業者能躲避警察取締等行爲,至2015年1月期間,共行賄23次,金額132萬8000元臺幣。
分別任職於鳳山分局及轄區內的文山派出所,陳姓警務員、許姓巡佐與巫姓警員3人依照三大節、每半年或按月,同樣透過白手套收受高雄市鳳山區9家賭博電玩業者,3人自2012年7月至104年10月止,行賄87次總金額達418萬元。
此外,某白手套欲代替高雄市仁武、鳥松、 大樹等區8家賭博博電玩業者,把賄款給被告蔣姓偵查佐,請他轉交給行賄仁武分局保防組的林姓員警,但被林姓員警拒收並要求退還,而蔣姓偵查佐竟假借代收名義仍按月代收賄款。並自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期間侵佔16次,達157萬5,000元。
高雄地檢署自2015年1月間,帶隊發動5次搜索,共計6名員警依貪污罪起訴,近日的一次搜索中,檢察官認定6名被告收賄犯罪嫌疑重大,聲請法院羈押禁見,雖當時經法院交保候傳,但檢察官認定會有串證之虞提出抗告,高雄地院重審後,15日晚間裁許6人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