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將解編35公頃公保地 市庫可省172億元

高雄市都委會31日審議通過原高雄市都市計劃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解編約35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還地於民,可爲市庫再省下土地徵收支出約172億元。

高雄都委會主任委員林欽榮31日表示,長期以來,許多私有土地政府劃設爲公共設施用地,卻遲遲未能徵收,影響私有地主權益甚鉅,造成許多民怨,因此,高市府針對18個都市計劃區,進行公保地專案通檢,在兼顧都市發展需要,及保障私有地主的權益的前提下,檢討不需用的公共設施用地,還地於民。

林欽榮指出,18個都市計劃區,除了高雄新市鎮特定區逕送內政部審議外,其餘17個,已由高市都委會完成審議,此次審議原高雄市部分,包括地方關心楠梓文中11、中油北側綠帶、以及前金區機10、機12等,透過多元解編方式,將約35公頃公保地還地於民,並活化土地開發利用。

高雄都發局楊欽富表示,各都市計劃區公保地審議過程,都以解編之後,不影響未來都市發展所需爲優先考量,針對「非必要性」的都市計劃區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予以檢討。除了將不需要的公保地,還地於民外,有使用需求的公保地,也將透過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由高市府開發無償取得必要公共設施用地。

都發局表示,高雄市都委會已審議通過的17個都計區,除了此次審議的計劃區之外,都已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另外,高雄新市鎮都市計劃區也逕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