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裡長交流協會總幹事揪團赴中招待 橋檢起訴
橋頭地檢署外觀。記者古和純/攝影
大高雄里長交流協會黃姓總幹事涉受中國臺辦指示,招攬里長、農漁會成員接受落地招待、支持特定候選人,橋頭地檢署偵結後以相關事證明確,依違反選罷法、反滲透法起訴。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黃男辦理帶團赴中國交流工作多年,明知中國臺辦機關均以兩岸統一爲宗旨,且案發時選舉將近,應謹慎避免觸法,卻仍執意帶團;考量黃男犯後認罪,主動交付相關物證,惡行並非重大,據此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橋頭地方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橋頭地檢署接獲中國介選,招攬里長接受落地招待情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查賄專責隊等單位偵辦,上月派員搜索,並傳喚黃姓被告及15名證人共16人到案說明。
檢調調查,擔任大高雄里長交流協會總幹事的黃男自去年起多次與中國臺辦人員聯繫,招攬團員赴中國接受落地招待,且團員身分最好爲里長或農漁會成員。
黃男談妥行程後,透過社區網絡招攬團員,去年9至12月陸續率團前往北京、廈門、武漢等地,並由中國臺辦機關全額資助餐飲、住宿、參訪行程等費用。
行程穿插安排社區參訪及交流,更會宣傳「兩岸和平、反臺獨、兩岸一家親」等言論,並期望團員支持主張相關理念政黨,臺辦人員則藉機詢問參團人員政治傾向,或利用餐敘敬酒機會宣傳總統副總統選舉相關內容;且黃男帶團前往中國,邀集每個成員可獲取新臺幣2000元至4000元不等報酬。
由於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訊後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據此諭知2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