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宮主為金紙錢打死信徒2審判9年半 兩共犯殺人無罪

高雄某宮廟蔡姓女住持,2022年1月夥同梁姓同居人、魏姓信徒將顧姓男子押走催款,蔡女卻打死顧男,見顧男沒氣息後丟包鳳山臨海路一處公園,一審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蔡女10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從輕改判9年半。樑男、顧男犯殺人部分則無罪。

判決指出,蔡女(56歲)不滿顧男(61歲)積欠法事、蓮花金等款項,頻頻向顧男追討,但顧男無力償還大筆欠款,2022年1月5日下午,蔡女找來梁姓男友人(64歲)及魏姓男信徒(52歲),約出顧男到蔡女主持的宮廟談判。

蔡女持宮廟裡的棍棒、抓耙子等物品,頻頻毆打顧男,顧求饒稱「沒錢」,蔡女仍不滿,逼迫顧男簽下本票,一旁的魏男還起鬨「欠多少就還多少」,但顧不願就範,於是3人逼顧交出銀行提款卡與密碼。

隔天凌晨,蔡女再指示樑男、魏男拿着顧男的提款卡領錢,沒料兩張卡僅領出3000元,回到宮廟後,顧男因傷勢嚴重已經倒地,3人未將顧送醫,等到隔日上午8時許,蔡女等人見顧男奄奄一息,夥同樑男等人將顧帶到鳳山區一處公園丟包。

檢方當時依殺人罪嫌起訴蔡女、樑男及魏男,高雄地院開庭調查後,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10年;樑、魏2人則僅依竊取財物罪,各處易科刑3月,殺人部分無罪。

蔡女、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宣判,蔡女從輕改判9年半,樑男、魏男犯殺人罪部分,因查無證據證明兩人有參與毆打顧男犯行,認檢方上訴無理由,兩人殺人部分均判無罪。

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