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社宅包租代管地價稅減徵 扣除兩限制近3000戶受惠
高雄市長陳其邁。(柯宗緯攝)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4)日主持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草案,放寬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適用條件及作業程序。(柯宗緯翻攝)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4)日主持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修正「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草案,放寬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適用條件及作業程序,其中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地價稅減徵幅度從50%調高至80%,預估將有2823戶受惠。
財政局說明,本次修正重點主要爲減輕稅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地價稅減徵幅度由50%調高至80%,預估將有2823戶受惠。另方面,公益出租人即爲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如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 稅率課徵地價稅,此次修正刪除都市土地面積限15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限350平方公尺的限制。
財政局長陳勇勝指出,高市府依《住宅法》授權,在2018年5月24日製定公佈「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盼透過此次修法,鼓勵房東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計劃的意願,加速解決弱勢市民租屋需求,以照顧弱勢及青年居住權。
財政局補充,基於簡政便民,對符合本自治條例租稅優惠適用條件者,修正由稅捐處依主管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租稅減免,民衆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