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堂弟猥褻臥病堂姊 二審判10月

高雄林姓男子性侵獨居且臥病在牀的鄰居堂姊一審認定林男爲「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重判3年6月。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林男是否預謀難以判定,只能以「罪疑惟輕」原則,依強制猥褻罪改判10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林姓男子帶着2盒餅乾探望臥病在牀的鄰居堂姊,竟對其摸胸還脫褲露性器官所幸堂姊女兒及時返家制止。一審認定林男爲「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重判3年6月,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難以認定林男是否預謀,只能依「罪疑惟輕」原則,依強制猥褻罪改判10月,可上訴。

2019年4月林男帶着餅乾到堂姊家中拜訪,進到堂姊房間見其臥病在牀,竟起色心、把手伸進堂姐上衣領口撫摸胸部。林男遭喝斥非但沒收手,竟直接脫下褲子想拉堂姊的手摸自己的生殖器。幸好堂姊的女兒正好來送餐,拿起手機嚇阻,才嚇走林男。

女子的女兒事後報警檢方也在女子左指甲驗出林男的DNA,將其起訴。林男辯稱,堂姊當時並沒有叫他離開,還因堂姊說骨頭痛、幫忙按摩小腿。會有DNA殘留在堂姊手指甲內,可能是因按摩後女子抓癢導致。

但女子控訴,林男用手摸她胸部,她阻止他還叫他回家老婆,沒想到林男仍不斷觸摸還回「妳以前就喜歡我,現在爲何不喜歡」。

女子的女兒表示,媽媽平時獨居,罹患乳癌雙乳切除後臥病在牀,還患有憂鬱症,精神狀況不穩定,案發當天早上輪到她送餐,一到家門口發現竟然有男鞋,驚覺不對勁,衝進媽媽房間就發現叔叔惡行。

一審認定林男侵入住宅並強制猥褻,判3年6月。高雄高等法院認爲,案發前1天女子還到林男家中拜訪,林男老婆也證稱案發當天有聽說先生要帶餅乾去找堂姊,因此難以認定林男是進到堂姊家前、還是見到堂姊後纔有犯意,原審重判有可議之處。基於「證據裁判、罪疑唯有利」原則,認定林男僅犯強制猥褻罪,改判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