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妳看樣東西」騙到廁所猥褻 色保全要賠13萬
北檢(陳志賢攝)
被稱爲「保全界李宗瑞」的羅姓男子,誘拐國中少女囚禁,引發軒然大波。另1名夏姓保全前年值夜班時邀約女性友人探班,佯稱「要給妳看一樣東西」,將友人帶到廁所內強抱、摸鳥,事後友人傳簡訊質問「你以爲把你那根露出來,我就會讓你上」、「我是你意淫的對象」,夏迴應「乖」、「只是想說抱抱你」安撫,高院判夏徒刑1年3月。被害人日前向臺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補償被害人13萬元,將向夏追償。
判決指出,夏男2018年2月20日趁值夜班之際,藉故帶女性友人至大樓地下室廁所,趁四下無人,夏表示「要給妳看一樣東西」後,竟脫褲露鳥強抱她,不顧對方抵抗,要求女方撫摸他下體,友人嚇得當場直呼「把褲子穿起來」,夏還拉住友人的手去碰觸他下體,導致對方掙扎時碰觸到夏下體。
庭訊時,夏否認猥褻,但被害人提供她事後質問夏的簡訊「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好騙?所以昨天才對我做那種事」、「還是他媽的一直以來都是你意淫的對象」,夏迴應「沒有好嗎」、「乖」試圖安撫。當對方逼問「你真的以爲你把你那根露出來我就會讓你上嗎?」夏還以「只是想說抱抱妳而已」迴應。法官不採信夏說詞。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夏徒刑1年3月,夏提上訴遭高院駁回,仍判夏徒刑1年3月。
被害人日前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指她遭夏猥褻後身心受創,且夏知其住處,相當擔心,檢方審覈後,決議補償被害人13萬元,另將透過民事途逕向夏追償。